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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或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7年10月31日 16:03:07 来源:新华网 罗沙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 罗沙)刑法修正案(十)草案31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规定。

  草案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7年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在国歌法审议过程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刑法应对如何追究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予以明确,以切实维护国歌的尊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表示,刑法修正案(十)草案的这一规定既与国歌法的规定相衔接,也与刑法关于侮辱国旗、国徽罪的规定相协调,体现罪刑法定原则。

标签:国歌;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责任;草案;公共场合 责任编辑: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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