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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大幕拉开 “起征点”只是其中一环
2018年03月07日 09:21:16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个税改革大幕拉开 “起征点”只是其中一环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杨杰 刘世昕 王亦君 李超 卢义杰

  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掌声往往击中的是百姓“痛点”,也是民生期盼的热点。3月5日,当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念到“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时,人民大会堂里响起热烈的掌声。

  这鼓掌的“声波”从会场传到朋友圈,白领、工人、企业主反复转发、分享、点赞这条消息。对于“缴税肉疼”的人来说,这是一个让人“喜大普奔”的信号。这也是近5年来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个人所得税改革。

  3月6日,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讨论中,代表委员传递出更专业的声音:提高个税起征点(免征额)仅仅是掀开个税改革的一角,序幕揭开的背后,还有更关乎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个税改革呼声渐起

  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董明珠连续几年呼吁提高个税免征额。她算了一笔账,80后已经是社会主流人群,他们的孩子还小,“孩子教育费用不低,在私立幼儿园,一个月大概要3000元,甚至更高。一年几万元的教育费用对普通家庭来说压力不小,如果加上房贷,对生活确实会有影响,我认为当前3500元个税起征点要改。”

  3500元的免征额设定于2011年。从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出台至今,免征额经历了3次调整,从1980年的800元,调整为2006年的1600元、2008年的2000元,再到2011年的3500元,并一直延续至今。

  上世纪80年代,一名国企职工的月收入只有五六十元,绝大多数国内居民都不在个税征收范围之内,缴税的主要是在华工作的外国人。

  “个税起征点应随着生活水准提升、经济能力提升,应按照比例提高。”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直言,目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偏低,北京企业以这种工资水平很难招到大学毕业生。

  据财政部统计,2017年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18.6%。个税增速连年跑赢人均收入增长。

  一个在北京工作的年轻人把工资分成几份:生存需要,吃喝住行;发展需要,学习和培训;情感需要,交往、谈对象、养老人;享受需要,喝个小酒、看个电影、国内游一趟。这样一算,月收入1万元的他成了“月光族”。

  个税改革牵动民心,也是代表委员聚焦所在。此前,继致公党中央、农工党中央提出以家庭征收个税的提案后,全国工商联也提出个税降低税负的提案。

  当李克强总理向百姓承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时,掌声代表了民心的响应。

  个税改革应“既见树木,又见森林”

  个税起征点只是减轻工薪阶层税负的一棵树木,背后还有一整片森林。在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看来,给工薪阶层减“赋”,别只紧盯着个人所得税,还要考虑间接税。比如,如果能把增值税的税率降下来,意味着所有商品劳务的价格都能降下来,那么,低收入人群也会因此得益。

  “个税改革应‘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如果只是关注免征额,则不会看见森林。”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单纯以免征额为改革内容已经不适合于经济发展,要尽早迈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步伐。”

  刘尚希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不应过高估计通过个税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个税并不是解决收入差距大的万能药。”他说,免征额仅仅涉及工薪所得中的一个要素,其他要素还有税率、级距、级次等;而工薪所得又只是11项应税所得中的一项,其他还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他表示,如果我们的焦点只放在起征点上,反而会使完善个税的整体思路被忽略,将会削弱本来不强的个税调节收入的功能。

  如何做到公平减负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表述之后,还有一句话:“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

  “这意味着征管方式要发生变化。”刘尚希说,这是趋向公平的一种方式。一个收入尚可的人,如果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陡增,与同等收入只需养活自己的人相比,是否该交同样的税呢?

  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不要单独在意起征点的调整,而是要根据个人赡养系数来确定,这个才是个税改革。”

  2017年年底,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税率结构,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

  尹中卿认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利于公平。“假设你每月的工资收入是8000元,按照现在计算起征点的费用减除标准,仅仅是你一人。但是如果一家两个人都参加工作了,两个人只养两个人与两个人养两个孩子和两个老人,完全不一样,这就是赡养系数不一样。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之后,以家庭为征收单位,就比仅仅单独搞起征点改革更加公平。”

  “以家庭为征收单位,或者抵扣家庭大型支出的模式,需要对居民的收入、支出有清晰的明白账。”刘尚希补充道。

  而目前改革推进中尚有难度,比如赡养人数的确定和核实。尹中卿说,“假如你兄弟姊妹3个人,养两个老人,怎么分配?这在征税的计算方法上可能有难度。”

  刘尚希也认为,征管基础薄弱是我国推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改革的短板。涉税信息分散在各个部门,如何将各个部门、领域的涉税信息统一集中起来,是个难题,“不是发个文件就可以解决的。”如果不能全面、系统地掌握涉税信息,难以全面真实地掌握个人、家庭收入,税收流失难以避免。

  “不能因为有难度就不搞,这可能会增加税务部门的工作,先申报,再复核实施。在国内信息越来越透明的情况下,这个难度不会成为个税改革的障碍。”尹中卿乐观表示。

  税收的调节器功能向更精确的指针拨动一步,就离公平更近一寸。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标签:个税;改革 责任编辑: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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