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型矮围横跨两市三县 多次整治未能奏效 目前已启动拆除
洞庭湖3万亩“私家湖泊”圈占者被拘
6月6日,下塞湖矮围南堤施工整治现场。 廖文 摄
在洞庭湖深处,一道高高垒砌的堤坝似“水中长城”,围出一片面积近3万亩的私人湖泊,严重影响湿地生态及湖区行洪。这道堤坝是当地一个私企老板所建,曾被湖南省以及益阳市、沅江市(县级市)等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但依旧岿然不动。
近日,生态环境部组成督察组,对洞庭湖私人矮围破坏生态问题开展专项督察。记者从湖南省沅江市(县级市)获悉,沅江市15日已拆除下塞湖矮围位于沅江境内所剩的7200米围堤;依法全部拆除矮围区域湖洲上的4处建筑物。
国家湿地成了“私家湖泊”
被誉为“长江之肾”的洞庭湖,是我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重要湿地。5月中旬,记者从益阳市沅江漉湖芦苇场抵达洞庭湖腹地,发现一圈高高的堤坝横亘湖中,一眼看不到尽头,围挡成一个独立的世界。
经多方求证,记者得知,这个巨型堤坝是目前洞庭湖中最大私人矮围,其位于洞庭湖的下塞湖区域,横跨岳阳、益阳两市,沅江、湘阴、汨罗三县。
据漉湖芦苇场有关负责人介绍,洞庭湖涨水为湖,落水为洲,漉湖芦苇场被誉为“江南第一苇场”。上世纪90年代开始,当地政府将芦苇地陆续承包给企业老板。2001年,由于芦苇市场低迷,私营老板夏某某发现其承包的芦苇地不太挣钱,于是建堤圈地,在里面种树、养鱼。
“他这样做等于把国家的湿地变成了自己的‘私家湖泊’。”当地群众告诉记者,矮围建起来以后,他们再也无法自由进出捕鱼,芦苇也不能收割。从开始建设算起,“夏氏矮围”已侵占洞庭湖湿地17年之久。
老百姓更为忧心的是,自从夏顺安的巨型矮围建起来以后,当地防洪压力加大,鱼类也减少了。“上世纪末,我在这里见过江豚,夏家的矮围建起来之后,江豚就再也没有来过。”当地一位渔民说。
多次整治依然不为所动
“根据我国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开垦、填埋或者排干湿地,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和迁徙通道、鱼类洄游通道,擅自放牧、捕捞、取土、取水、排污都是被禁止的。夏某某可谓条条都犯,如果证实有挖沙、采矿等活动,问题就更严重了。”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副局长万献军说。
事实上,“夏氏矮围”早已被各级政府部门下令整改多次。
2014年,这个洞庭湖上的巨型矮围被湖南省遥感中心通过卫星监测发现。公开报道显示,这个矮围呈封闭状,据水利部门测量,矮围围堤周长达17公里,堤高33.5米至35.5米,顶宽8米至15米,底宽约80米。2015年,因其违反防洪法,湖南省水利厅多次要求当地水利部门采取措施。2016年,沅江市出台《沅江市拆除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但记者调查发现,整治措施没有严格落实,超级矮围的破坏性影响依然存在。
近年来,湖南大力拆除洞庭湖区非法矮围,“夏氏矮围”能够不为所动,记者发现,其根本原因还是背后复杂的利益纠葛。
夏某某告诉记者,到2014年才有政府部门表示其矮围不合法。“我长达13年违法,陆续投入了近2亿元,你们怎么才发现?”据此,他认为历史责任不应由自己背负,如果要清除矮围,政府必须进行补贴。
漉湖芦苇场相关负责人表示,芦苇场仅将芦苇地承包给夏顺安,但从未允许其在承包地建设矮围。可事已至此,光拆除费用就要几千万元,谁来出这个钱?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夏氏矮围”的问题具有代表性,洞庭湖长期以来承担着生产和生态两大功能,由于利益驱使,在部分区域破坏了生态平衡。要使洞庭湖恢复碧水蓝天,必须破除地方上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
涉事者被警方刑事拘留
此事被媒体报道之后,舆论高度关注。记者从湖南省沅江市(县级市)获悉,沅江市15日已拆除下塞湖矮围位于沅江境内所剩的7200米围堤;依法全部拆除矮围区域湖洲上的4处建筑物。
沅江市副市长王志强介绍,在此次拆除行动中,沅江共组织干部和施工人员近3000人次,耗资966万元,累计投入推土机1113台次、挖掘机49台次、吊车20台次及其他施工设备,完成土方量1089876立方米。拆除3个湖洲芦苇管理站屋及一处附属建筑物共2800平方米、转运建筑垃圾3700吨,转运生产工具及其他物品240车。
同时,修筑矮围的当事人夏某某因涉嫌骗取贷款,于6月3日被沅江市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夏某某签订的原湖洲承包合同也将彻底解除。
记者15日在沅江市矮围拆除现场看到,数十台挖掘机在烈日下同时作业。记者之前在当地采访时看到的高高垒砌的矮围,如今已被削低不少,沿途的建筑物也不见踪迹。
根据整改要求,矮围拆除后要与原有湖洲地面高程保持一致,目前的整改是否到位仍需要相关权威部门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巨型矮围横跨益阳、岳阳两市的沅江、湘阴、汨罗三县。记者坐船沿堤而行,发现除沅江市外,其他两县的拆除工作也正在进行,要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尚需时日。
文/综合新华社 供图/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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