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端午刚过,审计署19日发布首份聚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的专项公告,就沿江11个省份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等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出具审计“体检报告”。这份公告有何看点?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审计署资源环境司相关负责人和业内学者加以解读。
五大角度“问诊”长江
公告显示,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审计署对相关省份2016年至2017年生态环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地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了59个地级市(区)。
审计署资环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审计主要包括5个方面内容: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情况;污染防控情况;工业结构和工业布局优化调整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实施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应该说,本次审计是对长江经济带全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一次‘体检’,既全面覆盖,又重点突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所所长张庆龙告诉记者,这有利于及时发现发展中的短板和漏洞,助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
公告指出,沿江省份和有关部门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有序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
“相关省份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有所增长,水、大气等部分污染治理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较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这位负责人说。
以污染防治为例,公告显示,11个省份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近两年分别增加8%和11%。水、大气等污染治理部分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各省共取缔“十小”企业2486户,占已公布取缔名单的99.84%,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约9成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三条“诊断”亟待关注
肯定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审计署也指出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开发管控不够到位,生态修复未达预期;二是污染治理还有一些薄弱环节;三是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项目绩效不高。
具体而言,审计发现,有的地方小水电过度、无序开发问题突出,有的还形成了生态破坏;有些开发区未经审批自行设立,有的还与基本农田或者禁止开发区域重叠,有些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持续整治的5个国家重要湖泊2017年水质仍为IV类及以下。
记者注意到,公告提及,截至2017年底,长江经济带有10个省份已经建成2.41万座小水电,最小间距仅100米,开发强度较大。过度开发致使333条河流出现不同程度断流,断流河段总长1017公里。
在污染治理方面,审计发现,部分敏感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个别城市垃圾填埋场或者焚烧厂超负荷运行;有些地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储存、转运和处置不合规;有些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违规建设项目;部分地下储油罐未完成防渗改造。
在资金使用方面,审计发现,部分项目未按期完成,造成大量资金结存,有的项目建成后未发挥预期效益。
“此次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既有长江经济带的专属特点,有些也反映全国的共性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谷树忠说,“这些问题反映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期、攻坚期和窗口期,也凸显了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以审促改助力发展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利器。查摆问题是审计监督的主要方式,但不是根本目的。审计的最终落脚点,是要通过督促整改,完善体制机制,进而维护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分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对小水电过度开发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相关地方对违规占用岸线等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
另外,有关单位已收回部分财政资金,关闭或拆除9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淘汰10蒸吨以下(含)燃煤锅炉275台。
谷树忠认为,此次审计有助于揭示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而找到问题的根源、问题的责任方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而通过整改助推长江经济带在正确、科学的轨道上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包括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内的生态环保类审计工作业务链条长、时间跨度大、专业要求高,不仅需要审计机关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还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配合、主动配合,共同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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