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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严查涉黑涉恶腐败 打掉“保护伞”惩黑不手软
2018年09月05日 08:17:01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罗艾桦

  开通举报专线、盯住重点领域,广东纪检监察机关严查涉黑涉恶腐败

  打掉“保护伞” 惩黑不手软(扫黑除恶进行时)

  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力惩黑打“伞”,严查涉黑涉恶腐败。纪检监察部门收集群众举报,加强巡视巡察,摸排涉黑涉恶腐败线索;组建专业团队,紧盯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重点问题线索督办清单;开展专项督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力斩除了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横行乡里,与法律作对,终究没有好下场!”发出这一感慨的是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南镇村村民。南镇村恶霸关某,通过买票贿选安排其子等人担任村干部,操纵基层政权,并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占集体资源,垄断工程发包、鱼塘租赁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关某等5人被判处刑罚,另有4名村干部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起底线索、聚力惩黑打“伞”,形成高压态势。

  截至8月25日,广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摸排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182条,立案查处1007人,其中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9人。

  织密监督网络

  着力发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广东某市某街道党工委原书记收受黑社会组织人员巨额财物、帮助其获得收购合同,当地群众向纪委监委反映了这个情况。广东省纪委监委收信后,立即启动快速处置机制,相关地市纪委监委快速进行查处。

  有黑无黑,有“伞”无“伞”,群众最清楚。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动群众,在12388举报电话增设“涉黑涉恶腐败举报专线”,对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坚持快速处置、优先反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各级纪委监委共收到群众涉黑涉恶腐败信访举报930件,涉及行政权力、司法权力、监察权力等5类“保护伞”。

  为严查涉黑涉恶腐败行为,广东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纪委监委全部参照省级模式成立了工作机构,并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工作方案。

  此外,广东省委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要求各级巡视巡察机构广泛开展专项和机动巡视巡察,省委第二轮巡视已发现问题线索11条。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暗访组也分兵出动,深入群众中挖掘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暗访组拍摄了湛江市鹤地水库涉恶人员违法采砂、潮州市涉恶村官欺压村民等多个暗访视频。“纪委监委的同志在加班,黑恶分子和他们的‘保护伞’再也不敢嚣张了”,一名网友在微信公众号“南粤啄木鸟”上留言说。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施克辉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主动出击、不等不靠,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作用,织就惩黑挖“伞”的天罗地网。

  加强督查督办

  组建专业团队紧盯重点领域

  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部分民警长期充当犯罪团伙“保护伞”,部分民警失职渎职,涉及刑侦、禁毒等警种共21人,3人先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18名违纪民警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至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等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

  今年来,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住10类打击重点,建立突击队直查、组织分片联系室督查、办案协作区联查,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挖掉了一批“保护伞”。

  深圳市多名公安系统民警为暴力催债团伙充当“保护伞”,共21人被逮捕,一名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党委原书记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和宗族势力垄断建材等生意,横行当地10余年。今年2月,这一涉恶犯罪团伙被一锅端掉,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充当背后“关系网”和“保护伞”甚至参与犯罪的11名社区党员干部均被判处刑罚。

  广东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我们组建了专业团队,紧盯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此外,据了解,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在对联系地区和部门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专项督导和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按照问题重大、性质恶劣、反映强烈的标准,建立重点问题线索督办清单,及时到联系地区或部门开展实地督查,重点督查了惠州市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涉恶问题、汕头市某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涉恶问题等10起典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层层传导压力

  扫黑除恶不力将被严肃问责

  “原来没有深刻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作为党员干部,没把有关工作落实好,就是失信于民。”日前,广东省一名因扫黑除恶不力被问责的干部说。

  此前,广东省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对全省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发现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进行严肃问责。今年6—7月,由广东省纪委监委带队的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第三组进驻佛山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发现问题34个,收到举报线索173条,其中有效线索147条。

  “我们还建立了领导蹲点联系制度。”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省纪委监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蹲点联系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固定联系两个县级纪委监委、两个镇街纪委,并各选择一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重点线索督办,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打“伞”工作。

  潮州市饶平县汫洲镇恶势力因纠纷发生枪击事件造成多人伤亡后,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立即到潮州市实地督导,推动潮州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调查,共对37名失职失责人员进行处理,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17人。

  基层不敢、不会、不想办案怎么办?广东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纪委监委指导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整合机关、派驻机构、镇街纪委力量,打破行政区划和管辖层级,以案件为导向、审查调查组为单元,视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或交叉办案;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一授权,审查调查组直接对县级纪委监委领导负责。目前,广东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12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6人。

标签:监察;惩黑;腐败 责任编辑:丁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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