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观花四处瞧,正襟危坐听报告,检查台账对对表。”说起当前一些督查检查考核,不少基层干部表示手段还是“老三样”。一些地方和单位只要针对这“三板斧”提前做好应对,就有可能掩盖住一些真正的问题。
不止“走过场”“大呼隆”,基层干部普遍反映,督查检查考核中的一些“一刀切”的考核标准、“一锅煮”的检查模式、“模棱两可”的督查意见反馈,等等,不仅脱离被督查检查考核地方和单位工作实际,让真干事肯干事的干部心里不舒服、让那些投机取巧钻空子的人偷着乐,更严重影响了督查检查考核实效。
制定标准“一刀切”,简单办法难掩懒政怠政嫌疑
“我们不是给自己找借口。你说,我们镇上发展果树林木种植,可不是当年种当年就能结果、挣钱的,别说一个月督查一次,一个季度督查一次也不行啊!非要我们和一些引进其他产业的地方比短期进度,还没比呢,就输了。”“今天督查要看报表,明天检查又要看报表,我们的精力都用在整理文字、计算数字上,那么多工作怎么办?而且,有些标准提的要求,以我们的条件根本达不到……”说起督查检查考核标准的“一刀切”,不少基层干部一肚子牢骚。
督查检查考核必须有标准,一是给基层工作提供努力的目标,二是提供衡量工作好坏的尺度,三是避免督查检查考核的随意性。但很多地方将“一把尺子量到底”与“一刀切”等同,把“督查不留死角没有例外”与“一锅煮”等同,办法简单,貌似整齐划一、从全从严,其实是在制定标准时不肯结合不同地方不同部门实际情况作差异化调整,其背后暴露出的是懒政怠政。
安徽省芜湖市一名基层干部说,曾在网上查阅一些地方的督查方案,发现有的县级单位的督查方案,直接照抄照搬了市里和省里的方案,甚至标准层层加码。
这种现象,在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在当前一些重点工作如脱贫攻坚工作中较为突出。中部某省曾提出2018年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的目标,国家考核评估指出该省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贫困人口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经有关部门约谈后,该省重新确定了省内有关督查方案和考核标准,提出确保到2020年如期脱贫摘帽。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表示,就脱贫攻坚工作而言,我们党立下了“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军令状,习近平总书记一再要求各级干部“要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科学确定脱贫时间,不搞层层加码”。宋伟认为,各级干部要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真正领会到位,体现到各项督查检查考核中,完善督查检查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考核,科学合理设置指标,视内容区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乡村、地方与部门、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等,体现差异化要求。
方式方法“套路化”,新技术用不好,新问题发现不了
“督查方式:1.查阅资料。各乡镇(办、区)、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督查组要求,提供各类文件、报表、台账等。2.开展座谈。根据督查需要,组织各级驻村工作队及相关干部开展座谈。3.实地调查……4.问卷调查……5.随访暗访……”这是湖北省一个市的《精准扶贫督查工作方案》中明确的5种督查方式。对比其他省市一些地方、其他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方案,表述大多与此大同小异,基本囊括了常用的督查检查考核方式。
这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多是在长期工作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只要与时俱进补充完善、因地制宜用好用准,都能发挥其效用。但应该注意到,方式和手段没变,督查检查考核对象却早已不同往日。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一位退休老干部说,几十年前没有电脑打印复印,检查时可看的文字材料少之又少,仔细查阅真能发现问题,也不会花多少时间。可现在文字材料堆积如山,如何高效看到真正该看的材料,又如何确保材料内容的真实?福建省一位参加农村联合督查的审计干部反映,有的督查检查考核组的成员看不懂台账特别是账目,甚至发生被村会计蒙住的事情。
近年来,很多地方、部门的督查检查考核也重视起了新技术手段,一些地方的考核方案中频现“大数据”。可“大数据”究竟是什么,说得清楚的人不多,能用好的人更少。
当督查检查考核方式的“套路化”与标准确定的不因地制宜碰到一起,难免出现数字注水夸大成绩、故意造假隐瞒等问题。
在四川省西充县政府网站挂出的一份某乡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方案中,竟然把“迎检”列为督查内容之一,提出“乡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以贫困人口退出为目标,组织1至2次集中督查,查退出标准、退出程序、退出档案、退出满意度,宣传政策,演练群众迎接检查及评估的准备情况”。
“演练群众迎接检查及评估的准备情况”,真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迎检”的招数高过了督查检查考核的水平,一些不合时宜的方式还能发挥多大作用?
对此,宋伟建议各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如《通知》所提出的,“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
意见反馈真正“奔着问题去”,同时也不能忽略亮点
“对××重视不够,需要加强”“××尚不健全,需要完善”……许多基层干部反映,以前在一些督查检查考核的意见反馈中,常见这样大而化之、含混模糊的语句。本该发现问题,有的督查检查考核却发现不了或者未能指出具体问题;有的督查检查考核人员甚至成了地方政绩的听众和读者,为一些形象工程“背书”。如今,虽然这样的问题已大为减少,但也存在另外一种需要警惕的倾向。
有的反馈“避重就轻”。媒体曝光的一些地方、部门的热点问题中,有一个共同特点:这些地方、部门相关工作曾被多个部门多次督查,却未奏效。类似问题的原因很多,可督查者没有当成大问题、真问题指出。甚至有的督查建议是“大问题不够,小问题来凑”。贵州省赫章县一名干部说,他们接到一份督查情况反馈,没有指出他们最急需指导的地方和最急需改进的问题,却指出报告材料表述中有逻辑错误、相关材料格式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有的督查检查考核人员并非把促进工作放在第一位,而是为督查而督查、为检查而检查。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有的督查人员对干得好的工作和成功经验视而不见,总说“我们就是来发现问题的”,但往往盯住的都是“格式不规范”等无关痛痒的小问题。
对此,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金程认为,督查检查考核意见反馈应该真正“奔着问题去”,同时也不能忽略亮点。督查检查考核反馈中问题点得准、意见建议提得好,才能真正有利于改进工作。如果真能坚持问题导向,真正“奔着问题去”,能有力推动工作改进,基层单位非常欢迎。但如果没有发现新问题、真问题的能力,难免流于“吹毛求疵”。而这,将会消解督查检查考核的严肃性、权威性,甚至打击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工作推进。
“国务院每次大督查过后,不仅会指出问题,还会对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和国务院部门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刘金程认为,无论是在督查检查考核标准制定、方式方法还是意见反馈上,各地各级都应该主动对标对表,让督查检查考核真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工作。(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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