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日关系得到新的发展(钟声)
中日双方在切实贯彻践行“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政治共识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强合作,将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
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中日关系发展面临重要机遇。“双方要遵循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坚持和平友好大方向,持续深化互利合作,推动中日关系在重回正轨基础上得到新的发展。”10月26日,习近平主席会见来华访问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在总结两国关系发展历程的同时,进一步指明了未来方向。
1978年,中日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两国持久和平友好大方向,为双方开展互利合作、谋求共同发展以及妥善处理历史、台湾等敏感问题提供了坚实遵循和保障。回顾历史,为了更加坚定和平友好、合作共赢的信念和决心。展望未来,更能明确时代使命和方向。“改善中日关系,关键在于互信”“在新的历史时期,双方应该审时度势,立足大局和长远,既在战略上把准和平、友好、合作大方向,又在行动上作出扎扎实实努力”……习近平主席数次会见安倍首相,深刻指出了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的关键。当前,中日关系在双方共同努力下重回正常轨道,重现积极势头。这是两国高层政治引领的成果,也凝聚着热爱友好事业的两国各界人士的宝贵心血,值得加倍珍视。
新形势下,中日两国在双边领域相互依存日趋加深,在多边层面也拥有更加广泛多元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关切。双方在切实贯彻践行“互为合作伙伴,互不构成威胁”的政治共识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强合作,将为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今年5月,中日双方就开展创新发展合作、金融领域合作、推进两国在高技术、应对人口老龄化、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互利合作达成共识。一系列双边合作文件的签署,反映了双方共同迎接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浪潮的意愿。两国拓展节能环保、科技创新、高端制造、财政金融、共享经济、医疗养老等多领域的务实合作,预示着互利共赢的广阔前景。
共建“一带一路”为中日深化互利合作提供了新平台和试验田。安倍首相称赞“一带一路”是“连接东西方和不同地区的有潜力的构想”,期待“一带一路”倡议能为世界和平与繁荣作出贡献,日本希望以此为目的同中方合作。日本经济界则早已先行一步,实质性地参与到有关项目建设之中。今年5月,双方签署《关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备忘录》,同意设立跨部门的“推进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工作机制”。10月26日,中日两国举办“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论坛”,两国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签署了50余项合作协议,金额超过180亿美元,成为中日务实合作的新支柱。
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认清大势、顺应潮流、趋利避害,这是明智选择。中日双方一致同意携手共同维护自由贸易、反对保护主义,加速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以实际行动推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改善和发展中日关系的扎扎实实行动,有利于促进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繁荣,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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