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本事赚钱,没拿单位一块料,没占用上班时间,为啥要辞退我?”12月9日,许勇拿到胜诉的民事裁定书时还是感到困惑。因为虽然他胜诉了,但法院并不认为单位的辞退决定不合理。
许勇是辽宁大连一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今年5月,公司经理发现他另一个微信名为“汽车上门维修服务”,便以他接私活,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了他。许勇诉至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单位明文规定禁接私活,但因单位拿不出许勇接私活的证据所以败诉,而不是辞退决定不合理。
像许勇这样,员工接私活与单位出现纠纷的不是个案。
现实中,在汽配、软件、设计、加工、互联网等诸多行业接私活现象并不少见。一方面,企业认为,打着我的招牌,用着我家技术,给自己赚外快,这样的“出轨”对企业不忠心,该辞退;另一方面,员工抱怨,没影响本职工作,利用业余时间,不用所在企业资源,贩卖剩余劳动力,无可厚非。
“都出去接活,谁还好好工作”
2017年7月1日,许勇到这家汽车服务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单位规章制度第9条明确规定,不允许员工在外接私活,一旦发现立即开除。
对此,许勇认为,自己工作时尽职尽责超额完成任务,休息时干啥单位管不着。因此,他在休息日偶尔接点私活,自备工具箱上门修车,修好后主动给名片,还将服务对象当作客户介绍给单位。
今年5月14日,公司经理发现后,摆出《员工守则》要辞退他,说许勇拿不到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许勇发了懵,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大家都出去接活,谁还好好工作?”该汽车服务公司坚持认为,公司明文规定禁接私活,许勇违反规定,不将其辞退则不能“以儆效尤”,会影响团队的风气和士气。而且,许勇打着公司的招牌,修不好了影响公司名誉。
法官审理后认为,许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拿不出证据证明许勇接了私活并损害了公司利益。
接私活,是指员工利用自身能力对外进行个人承接业务,从而获得额外收入。沈阳一家大型软件开发服务公司HR钱程告诉记者,程序员尤其是老员工偷偷接私活十分普遍。“老员工对分内工作游刃有余,觉得有大把可分配的时间。另外,家庭经济压力大,升职加薪难,换工作又觉得没上升空间,所以就在老公司‘养老’,赚外快贴补家用。”
在我国,法律并没有“全日制劳动者不可以兼职”的禁止性规定,但对影响单位利益的“恶性接私活”有规定。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13位汽配、软件、设计、加工、互联网等行业企业负责人,9家企业在《职业操守守则》《竟业限制协议》《企业员工管理制度》中都有禁接私活的规定。他们表示,用企业资源、截流企业客户的“恶性接私活”,一经发现立即辞退。4家企业表示未明文禁止,但也不赞成。
员工“不务正业”,单位难以证明
接私活的员工对此怎么看呢?
记者采访了接过私活被辞退的9位职工,他们均表示,接私活都是在能很好地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只为多赚钱,而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的事绝对不做。但是,单位发现后对此一律定性为“不务正业”,直接将自己辞退。
沈阳市一位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郑虹在翻阅卷宗后总结认为,员工接私活企业难举证,是否影响单位利益难说清,是否影响本职工作难界定,是纠纷争议的三大方面。
举证员工利用公司接私活,让袁嘉志陷入两难境地。今年10月,沈阳嘉星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袁嘉志发现,公司设计组的两个程序员在完成手头项目的情况下,私下给服务企业设计微信公众号和专属APP收取报酬。
“不署名、不用单位电脑,一点不留痕迹,很难说清是否利用公司的品牌效应,是否用了公司内部技术。”袁嘉志告诉记者,“你说他是接私活,他反驳说是给企业发展客户。抓不到证据,辞退就要拿赔偿金。若不辞退,则动摇军心。事出一个多月,也不知道咋处理。”
同样受到困扰的还有高建华,他无法证明接私活的员工影响到了单位利益。
高建华在电信行业创业10年,齐达是他一手带出来的老员工,已是业务总监。一个偶然机会,高建华从下游公司听说,齐达私底下介绍合作伙伴与其他公司合作,并从中获取提成。
高建华找齐达谈话时,齐达反驳说,下游业务需求量很大,高建华的公司不可能满足下游企业的全部需求,因此他的行为并没有直接损害公司利益。高建华则认为,下游企业如果误以为自己的公司干不好才被员工推荐给其他家,会损害企业的名誉和信用,“可公司如果因为这个理由将其辞退,法官不会信服”。
更难界定的是员工是否影响到本职工作。钱程在辞退每个接私活的员工时听到最多的就是“没影响到本职工作”,可她对此很难认同。“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你本可以用做私活的时间完善手头的项目,达到90分,却因接私活把项目做成了60分。总不能单位给你100分的待遇,只要你60分的付出吧。”
接活与辞退,劳资双方须依法行事
“关于员工接私活,既不能极力推崇,也不能彻底否定。”辽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磊说。他认为,接私活并不全是坏处,接私活可以锻炼员工独当一面的能力,可以更多体会到客户的想法,体会到如何沟通,体会到整体的开发生产周期如何控制,这些对于更好地完成工作大有裨益。
郑虹提醒接私活的员工,若是企业明令禁止不可违。“工作时间之外员工做什么单位无权干涉。因此,如果单位没有明令禁止是可以接私活的,但单位明确规定了禁接私活,而员工执意违反是可以被辞退的,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则认为,企业即使辞退合理,也要符合法律程序。“首先禁接私活的公司规定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公司规定要合法。发现员工接私活,要提前和员工沟通,终止该项行为。如果员工拒不改正,单位可以根据公司规章制度确定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职工申辩的权利,处理结果书面告知职工。要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中标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
王磊表示,企业更应反思是否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出了问题。“就像治水,如何引导员工把剩余劳动力用在企业上,值得探索。同时,对于严重违反企业规定的员工,也要让其付出失信的代价。”(许勇、齐达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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