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山东青岛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盯检察环节服务短板弱项,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制度机制,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大限度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办法》聚焦重点产业和‘四新’经济发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被纳入全市‘双招双引’措施。”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建新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青岛市检察机关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针对部分检察人员服务意识不强,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市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两级检察长率先垂范,为办案检察人员上新时代司法理念专题党课,明确提出“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坚决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绝不能让“案件办了、企业垮了”,最大限度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
贡献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检察智慧检察方案
面对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新型商业模式、新型投资模式和新型经营管理模式,如何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
青岛市检察机关制定了《关于加强青岛市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知识产权办公室,深化完善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案件双移、信息共享、疑难案件联席会议等配套机制。
企业家们反映,检察机关服务平台程序繁琐,注册麻烦,处理不够及时。市检察院快速升级改造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平台,聚焦“办事方便”,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重点解决了“检察机关能为企业做什么”“企业需要检察机关做什么”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青岛市检察机关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集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走访商会行会协会活动”,走访商会行会协会210家,涵盖商业主体8000个,收集意见建议160余条,并逐一回复企业关切,建立面对面“检企沟通”平台。市检察院还通过建立涉民营企业民事监督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办理机制及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受理民营企业诉求。
让涉案企业感受到保护力度和司法温度
黑恶势力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破坏营商环境,是危害企业健康发展的毒瘤。青岛市检察院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增强民营企业家安全感。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挂案”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清理,共排查清理17件立而不侦、久侦不结涉企案件。在青企业卸下诉讼“包袱”,聚精会神搞发展。
在办案中,青岛检察机关慎用强制措施,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对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加强法治教育,促其认罪认罚,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或判缓刑的及时提出建议,不捕不诉率均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占比10个以上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为加强办理涉企案件效果纵向延伸,营造高效为民的社会环境,青岛市检察院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为契机,结合办案深入剖析涉企案件违法犯罪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对企业在生产、管理上的风险、漏洞,及时主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完善管理。让涉案企业从中真切感受到保护力度和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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