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获悉,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上海市以下区域风险等级(具体时间根据相关区域按照国家要求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起计算):
疫情高风险区(3个)
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平型关路465号7楼
青浦区白鹤镇青赵公路6666弄10号302室
青浦区赵巷镇赵华路512弄7号102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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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高风险;疫情责任编辑:杨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