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要求,自2019年起实行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日前印发《天津市2024年海河流域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自今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实行海河流域禁渔。
具体内容如下:
禁渔时间
2024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禁渔区域
流经天津全域范围内的滦河、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海河、大清河、子牙河、漳卫河、徒骇河、马颊河等主要河流的干、支流,位于上述河流之间独立入海的小型河流和人工水道,以及主要河流干、支流所属的水库、湖泊、湿地。
禁止作业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相关部门提醒请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海河流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对违反禁渔期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符合刑事追责的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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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