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清华大学获悉,该校近日发布《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首次系统性地对校园中的人工智能应用提出全局性、分层级的引导与规范。
《指导原则》由“总则”“教学篇”“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3部分构成,覆盖当前教学与学术研究的核心场景。“总则”部分明确了学校“积极而审慎”的基本立场,并提出“主体责任”“合规诚信”“数据安全”“审慎思辨”“公平包容”五大核心原则。
“主体责任”原则强调人工智能始终是辅助工具,师生才是教学与学习的主导者;“合规诚信”原则要求师生对人工智能使用情况及生成内容依规进行披露声明,严禁学术不端;“数据安全”原则严禁师生使用敏感信息、涉密数据或未授权数据训练或驱动人工智能模型;“审慎思辨”原则提醒师生通过多源验证防范因过度依赖导致的思维惰化;“公平包容”原则呼吁主动识别并努力降低算法偏见与数字鸿沟。
“教学篇”建议教师基于教学目标自主制定人工智能的应用方式与程度,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明确说明使用规范,并对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学内容负责,同时主动引导学生辩证认识人工智能。“教学篇”还鼓励学生在遵守课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辅助学习,但严禁将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码等内容直接复制或简单转述后作为学业成果提交。
针对研究生群体,“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强调,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实施代写、剽窃、伪造等行为,研究生指导教师需提供规范性指导并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学术训练的完整性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的原创性。
参与《指导原则》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在线教育中心主任王帅国表示,《指导原则》也为未来在学术研究、管理服务等更多场景中拓展人工智能应用边界预留了充分空间,“我们希望它是一个有生命力的、能随着技术演进不断生长的指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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