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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许可证将取消 今年6月起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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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 09:13:15 来源: 新华社

  记者2月6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办法修订取消了保险许可证,明确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许可证分类,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机构持牌经营情况,已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应当于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同步缴回原保险许可证。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换证仅涉及保险机构持有许可证种类的变化,不涉及许可证持有主体的改变,也不涉及对原有机构编码的调整,请社会公众注意识别、防范非法金融机构。

  据介绍,2021年4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过多年工作实践,原办法在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营、规范行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工作程序衔接不畅、机构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对许可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有必要进行修改完善。

  此次修订发布的办法压实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主体责任,要求机构将许可证纳入内控合规管理范畴,健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细化完善行政处罚标准,根据违法违规问题性质、危害程度等,分级分类设置行政处罚标准,增加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条款;防范非法经营风险,要求机构退出并缴回许可证后,应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做好证照管理程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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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险责任编辑: 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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