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一些地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频频将“黑手”伸向扶贫领域,使脱贫对象的“获得感”被严重剥夺。除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涉腐基层干部惯用的违法手段外,一些“非典型”的“回扣式”腐败,正在成为基层干部蚕食群众利益的新变种,即“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 (6月16日《经济参考报》)
近年来,随着国家扶贫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村社干部理直气壮地要求群众“给你争取一碗肉,你得让我喝口汤”的现象越来越多。笔者认为,究其原因有三点。一是一些村社干部把扶贫工作看成了“私家事”,觉得项目是他争取的,给贫困户下拨的资金是他协调的,他就应该得一份“辛苦费”。二是缺乏民主决策和监督,给一些村社干部暗箱操作埋下了隐患。三是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使原本规定明确、边界清晰的惠农政策,成了村组干部的“自由解释权”,所以,一些人敢明目张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扶贫款。
村社干部“雁过拔毛”的“你得让我喝口汤”,不仅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降低了他们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并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使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腐化、欺压百姓的现象由暗变明,严重混淆了人们的是非界限。因此,绝不能容忍这种“微腐败”继续泛滥,而应该以“零容忍”态度加大惩处力度,保证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风清气正。
要用制度为扶贫资金管理加上“安全锁”。遏制“你得让我喝口汤”,必须建立扶贫资金专户,对开支使用实行报账制管理。同时,充分发挥检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使扶贫资金预算、使用、结算环节始终处在政府监管之下。这样,才能使扶贫资金放在亮处、花在明处。
要用民主为扶贫资金使用设立“监督哨”。遏制“你得让我喝口汤”,必须增加扶贫款项使用的透明度,群众申请扶贫款项,先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在此基础上再报上级审批。扶贫资金到位后,应该定期公开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这样,才能预防“雁过拔毛”问题的发生,也才能遏制扶贫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要用政策宣传为扶贫资金治滴堵漏。遏制“你得让我喝口汤”,必须通过政策宣传,彻底取缔村社干部对扶贫款项的“自由解释权”。特别是县乡党政部门,应该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该开的群众会要开,该讲的问题要讲清楚,绝不能把文件发给村社干部就等于发给了群众。只有让群众心知肚明国家政策,想用“自由解释权”换口“汤”喝的村社干部就从根上断了“汤”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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