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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冒名顶替他人上学”亦应严惩
2021年04月24日 09:05:14 来源:东方网

  4月26日至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在京举行,届时将再次审议教育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对比一审稿,二审稿主要对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完善。据悉,二审稿增加组织、指使冒名顶替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其中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已经明确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意味着,冒名顶替上学的侵权人,一定会承担法律责任。

  《刑法》已经将“冒名顶替入学入刑”。也就是说,冒名顶替他人上学者不仅要取消学位,开除公职,还将承担刑事责任,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是,如果没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协助,即使有通天的本领,也无法完成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的违法过程。由此可见,严惩冒名顶替他人上学事件,既要依法严惩当事人,也要追究组织者、协助者的法律责任。

  之前相关的法规不太完善,法规条款过于模糊,对于涉案的协助者惩罚力度也不够。《刑法》修改之后,冒名顶替者被纳入刑事范畴。不过,“协助者”动用手中的权力,帮冒名顶替者修改姓名、更改户籍、更换身份证、伪造公文等等,这也已经涉嫌《刑法》中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和证件罪,乃至接受别人的财礼,涉嫌受贿罪。由此可见,违反刑法的“协助者”也属于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在已公布的冒名顶替他人上学案件中,所涉及到的“协助”人员基本上都得到了惩罚。比如开除公职、撤销退休待遇、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等。可是,这些处罚多偏向行政处罚,即便有帮凶受到了刑事责任,也是因牵扯到了其他方面的刑事犯罪,无法体现协助冒名顶替的威慑力。这一点,值得我们反思。

  助纣为虐的组织者、指示者民愤更大,更应受到法律的惩处。教育法修正案一审稿征求意见,大家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同时,也强烈要求对冒名顶替事件的协助者、组织者严惩。由此可见,《教育法》修正草案有必要强化对“冒名顶替上学”的法律责任。

  诚然,如果组织者、协助者真的触犯《刑法》,执法部门也必然依据《刑法》进行问责。不过,冒名顶替上学是教育层面的违法行为,将涉及于此的违法犯罪纳入《教育法》的惩戒范畴,也属师出有名。最关键的是,《教育法》修正草案完善“冒名顶替上学”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更名正言顺,能惩前毖后,威慑那些影响教育公平的不法分子。

标签:冒名顶替;法律责任;刑法;协助;草案 责任编辑:吴珂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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