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严限塑令”实施整整4个月后,北京再推塑料污染治理新举措。日前北京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1年度工作要点》,设定“限塑”的具体任务和指标。按照要求规定,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最高罚10万。
国家颁布的“限塑令”已有13年,在限制塑料袋使用、遏制白色污染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总体看,“限塑令”实施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商场、超市尤其是农贸市场等各种商业交易场所,塑料袋根本没被限制住,甚至有过度使用的趋势,尤其是超薄塑料。经营户使用超薄塑料袋、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
国家实行“限塑令”的具体内容主要是,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遗憾的是,超市等商业场所有偿提供的塑料袋,以及连卷袋仍在无限制使用,“限塑”变成了实际上的“卖塑”。
对“限塑令”执行中的偏差,是“限塑令”遭遇尴尬的主因。商家在执行过程中“坐收渔利”,乘势将“限塑”变成“卖塑”,弱化了“限塑令”的执行力度。而监管不严,对塑料的过度使用就越没有底线。“限塑令”执行到现在又回到“原点”,限塑的效果很差,这使“限塑令”失去了政令的严肃性,无法达到预期。
而北京规定,今年将加大对违规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等执法力度。违反规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依法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按有关规定将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这一新举无疑“硬核”。
毫无疑问,只有加大监管力度,让违规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的厂家商家受到处罚,才能触到其“疼”处,也才能把违规使用超薄塑料的势头打下去。可见,北京这一新举,显然是一个加强版的“限塑令”,而且长出了牙齿,这无疑使“限塑令”更锋利。希望在执行中,也能把这一新举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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