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法要求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5月1日 人民网)
直播带货新规一出就得到广泛支持,实为公众苦直播带货乱象久矣。直播带货是成人世界的商业行为,不该把孩子们拉扯进来。
过早成名或商业化,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少年儿童通常都有一定的学业压力,如果早早参与到直播带货的营利性活动中,学业压力和工作压力叠加,恐怕会形成沉重的负担。同时,未成年人的心智尚不成熟,面对浮躁的名利诱惑,可能会形成不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小马云”范小勤走红后,经纪公司不断榨取他的商业价值,让他以“小马云”形象在网上参加直播带货等,到他不再能吸引流量时,又将他送回了河北农村,但14岁的范小勤已很难再回到正常的人生轨迹。这个时代,每天都有新网红诞生,镜头永远在追逐下一个热点,可孩子们错失的未来谁能买单?
让孩子直播带货,易助长行业不良风气,挑战商业伦理的底线。未满十六岁的主播,到底懂多少产品的知识?又靠什么吸引流量?事实上,有孩子被安排用夸张虚假的表演来博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一位拥有34.3万粉丝的主播镜头里,一个小男孩下雪天蹲在路边卖苹果,称为生病的奶奶筹钱。但实际上,这名主播每天都更新类似视频,利用消费者的同情心牟利。卖惨直播、打色情擦边球……为了流量,总有人无所不用其极。直播带货,本应通过产品质量赢得消费者好评,进而打造主播品牌,以此良性循环,不该只为逐利不顾商业伦理。
我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商家或主播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带货,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直播带货作为电商经济的一种形式,为消费者和商家提供了便利,对于带动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但我们要反对将孩子拉入流量为王的漩涡里。就此而言,直播带货新规来得正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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