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安徽芜湖,某网红多次到安徽工程大学校园内进行拍摄,引发社会关注。安徽工程大学团委回应称,该女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需在三日内到校保卫处登记备案。(6月11日沸点视频)
消息中提到,该网红“多次”进入校园内,而且是在校内的公开场合进行拍摄,这反映了校方的疫情防控工作并不够到位。
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对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有明确的指示。其中要求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开学之后坚持登记制度:把好校门关,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监测体温;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显然,在此次网红私自入校拍摄事件中,在疫情防控方面校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或者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去年,河南洛阳梅森学校主要领导不到校值班,门岗管控不严格,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洛阳市教育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对两所学校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进行整改。
高校是广大青年学生较长时间聚集活动的特殊场所,人员密集程度高,一旦校内出现病例,则极有可能出现暴发性疫情。所以高校的疫情防控尤为重要,要严把校门关,无关人员禁止入校,任何人进入校园都应当严格落实身份核验登记和体温检测。
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高校作为公共组织在疫情防控的时候仍然不可掉以轻心。否则,一时疏忽也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加大疫情防控压力,同时也是对校内师生及工作人员的极不负责。校方应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具体落实,严格分管,拒绝“多头管理”和形式主义,不可重布置、重检查,而轻指导。外来人员入校,不管是不是“网红”,都不该等到“多次”之后才来警告,加强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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