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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也应当取之有道
2021年09月14日 08:21:59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评论员 项向荣

  据钱江晚报·小时新闻报道,近日,有消费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在使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寄快递时,发现顺丰公司提供了一项名称为“签收确认”的收费增值服务,收费金额为1元。

  浙江省消保委认为,顺丰速运推出的“签收确认”增值服务,实则是快递公司应尽的法定义务。顺丰速运擅自把“签收确认”从应尽的法定服务内容中拆分出来,涉嫌巧立名目收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事一度上了热搜。顺丰公司回应,是否选择该项服务对快件投递不会产生影响,这是快递行业的通行做法。

  照理说,当面验视和签收快递,给客户提供凭证,是快递公司的法定义务。无论根据邮政法、快递服务规定还是民法典,快递服务肯定要客户签收确认才算履约完成合同约定,没经过客户本人或者授权签收,都算违约。即便采取密码验审方式,本质还是收件人身份确认,何来增值一说?

  什么叫增值服务?它是指“本来不提供的服务”,是顾客获得的额外服务。没有额外服务,就不能收取增值服务费。比方说,在饭店吃饭,店家本就该把菜送到桌上,如果饭店让顾客选要不要“送菜上桌”的增值服务,那就太离谱了。

  目前很多情况下,快递员送货上门不需要用户签字,没送货上门的多把货放在快递柜或驿站。但细究起来,如果没有经过收件人的允许,这些做法都是违反规则的,“确认签收”会避免这些违规行为的发生,改善服务环节。特别是贵重物品的投递,当面签收验证才能保证物品安全抵达收件人的手中,有助于减少投递出错的风险。而减少投递出错,对商家与投递方大有好处。可见,签收主要是给快递公司带来价值,而不是给顾客增加价值,谈不上是增值服务。

  顺丰公司称,“签收确认”收费1元是快递行业的通行做法。对于这一说法,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如果它真是行业通行做法,那么对这种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业规则”,应该一禁了之;如果行业并没有这样的通行做法,就要给出权威说法以证伪,避免公众被误导。

  虽然1元钱不是什么大数目,但一定要取之有道,要让消费者花得明明白白。顺丰推出的“签收确认”,本该是应有的服务,怎么能以增值服务为名乱收费呢?

  增值服务可以提供差异化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有助于服务提升,但如何保证增值服务合理又合法,考验着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服务理念。它不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更不是将原本的法定义务“有偿化”。

标签:签收;服务;增值;投递;收费;客户 责任编辑:牟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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