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据媒体报道,上海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市场例行巡查时,发现一家牛蛙经营店内的一角,有一根带医用针头的软管。针对当事人上述掺假掺杂的违法行为,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5万元并处没收违法工具的行政处罚。
给鲜活动物原料食品注水的做法,在法律上被定性为掺假掺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被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工具符合过罚相当原则,较高的罚款金额也体现了从严整治的法治精神。
民以食为本,食以安为先。在食品安全领域,注水掺假属于典型的不法行为。不法分子给肉注水的目的,要么是为了给肉增重以增加销售利润,要么是短期内让猪肉表面保持水分以更好的卖相出售。表面上此举属于数量上的欺诈行为,实际危害在于注水会破坏肉的组织结构,既影响口感,也有腐败变质的风险,极易诱发安全事故。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涉案金额较大而危害较为严重的,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对于注水肉行为的司法认定,根据注水肉所注入的水的类型,以及注水后肉的性质划分,在刑事定罪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等等,罪名不同,处罚的结果也不一样。
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安徽阜阳市颍泉区法院2016年审判的一起刑事案件显示,被告人秦某西、秦某龙等人在饲养贩卖生猪的作坊里,对待宰生猪注水与注射沙丁胺醇,结果秦某西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50万。秦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10万。有了前车之鉴,为何还会出现给牛蛙注水的违法犯罪行为,此案值得细剖。
一方面,此案颠覆了传统认知。在公众印象里,注水肉多以牛羊马猪等大型牲畜作为对象,像牛蛙等小众化产品极其少见。实际上,包括给甲鱼、黄鱼等鱼类注水的案例之前也有曝光,只是此类个案较少,且涉案金额较小,加之查处难度较大,所以没有形成很大的影响力。由此则不难看出,食品安全违法手法多样,实际情况远远超过想象。
另一方面,此案的查处也给监管部门提了一个醒。注水肉没有特定的对象和范围,很多动物原料都有被违法犯罪的潜在风险,因而在食品安全方面不能抓大放小,或顾此失彼,而应该坚持全覆盖和常态化的原则,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管理漏洞。同时,要创新监管方式和提高治理效能,在“难以发现”方面找到破题之道。
牛蛙注水被罚提高了安全监管震慑效应,既能以此提高公众认知,在进行常识宣传同时不断转变观念,以此营造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又可以通过举一反三,形成法律普及,让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懂法律知敬畏守底线,有效遏制违法犯罪的冲动,从而达到源头治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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