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开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规定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虚假流量不仅是“虚火”,更是“邪火”,不仅侵害互联网行业的肌体,还会带偏社会风气、扭曲未成年人价值观。攥出水分,去掉虚火,“大流量”才能真正澎湃出正能量。
一段时间以来,“数据为王”“流量为王”被某些互联网从业者奉为圭臬,甚至被包装为大杀四方的“互联网思维”。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引发社会关注:某人仅花费760元,经网络推手“操作”,短短几个小时,就把一条虚假消息炒成5.4亿阅读量的“热搜”。营造虚假流量成了一门“生意”,这背后有一整条灰色产业链。从“刷单兼职”的小广告,到直播间里动辄上百万的成交额,再到突然热转的爆款网文,以及明星粉丝团的“养号控评”“网络水军”,甚至运用技术手段批量转评赞……如此种种,说白了目的就是一个:获得流量。
网络时代,注意力就是稀缺资源。手握巨大流量,就可以变现谋求利益。用真正优质的作品获得流量自然无可厚非,但是通过这些上不了台面的操作获得虚假流量,危害甚大。前段时间令人诟病的“饭圈乱象”背后,就少不了“流量为王”的鬼影幢幢。刷榜、刷量、控评……为了营造虚假流量,大量虚假、失实甚至错误、有害的劣质信息会充斥于平台上,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淹没掉真正优质的内容。作为移动互联网平台的主要用户,青少年群体首当其冲、深受其害。为了追逐流量明星,让自己的“爱豆”在流量争夺中不落下风,很多未成年粉丝投入大量的金钱、时间、精力,耽误学业,荒废青春,甚至有极端者扬言要“劫狱”劣迹明星。虚假流量之害可见一斑。
攥出“大流量”中的水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又需要让互联网企业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主体责任。这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修订,正是根据新形势新变化对症下药,对刷榜、刷量、控评等行为及时依法惩处,提高流量造假的违法成本。除了规定不得通过机器或人工方式刷榜、刷量、控评营造虚假流量,还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用户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等,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从《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系列组合拳让网络空间治理日益精细化、精准化。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更应积极投身于互联网的治理之中,投身于清朗网络空间的营造之中。科技向善,才能走得更远,才能更好地与时代同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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