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元旦,《民法典》正式生效,其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引来诸多关注。一年后的现在,杭州城区一些民政局发布了年度婚姻登记大数据,如萧山区有700多对夫妻申请离婚后放弃办理,余杭区放弃比例超40%。“很多80、90后是冲动离婚,离婚冷静期后撤回的比例较大”,这是民政局工作人员得出的一个规律。
如何看待离婚冷静期?钱江晚报·小时新闻的评论员对此有一番思考——
离婚冷静期收到了好效果
评论员项向荣:从公布的数据来看,离婚冷静期的设立还是收到了不错的效果。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后,转而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生活。这在婚姻中也有所体现,人们对婚姻生活的质量要求更高了,乃至时下开始流行这句话:“结婚不一定是为了幸福,但离婚一定是。”但是,离婚对生活和孩子冲击太大;离婚率过高,不利于社会稳定。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对减少因一时冲动而离婚,有着积极意义。同时,对于因家暴等原因而真正想离婚的人,并没有剥夺其自由,只是多了段缓冲时间,其间可利用报警等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不可忍”的婚姻,没有灵丹妙药
评论员陈江:“燕园三老”之一的张中行先生,曾经在回忆录中谈及婚姻,他把婚姻分为四个等级:可意、可过、可忍、不可忍。我深以为然。离婚基本上是后面两种状态里才会发生的事。
婚姻要到了“忍”的阶段,无异于濒临死亡,个人主张还是要勇敢地结束婚姻。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本意是希望夫妻双方能想清楚再离婚,但如果其中一方有重婚、家暴、赌博、遗弃之类的恶习,应该立即坚决离婚!
大部分婚姻开始时是因为爱情,而爱情会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被消磨殆尽。如果激情消褪,代之以亲情,还有关怀、责任、子女为纽带,婚姻还走不到要忍的地步。但如果双方矛盾不可调和,情感不能修复,“离婚冷静期”就不会是啥灵丹妙药。
离婚冷静期对年轻人更有必要
评论员胡欣红:“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离婚曾很难为世人所接受。随着时代发展,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成了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有些年轻人动辄离婚,甚至上午刚登记下午就要离婚,则是不负责任,这时有个离婚冷静期就显得很有必要。
婚姻不是儿戏,婚姻生活中应相互包容,多看看对方的优点,学会包容对方的缺点。在离婚冷静期里,更应该适当克制自己的情绪,设身处地多为对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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