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时评 正文

“占路晒粮”亟待妥善管理

字体:
2022-09-23 08:06:41 来源:红网 作者 赵相东

  近日,有关“农民是否应当占路晒粮”的话题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9月18日,河南省信阳市的孙先生称,其在开车通过乡村小道时,有村民占用近一半的道路晒玉米,甚至放置了啤酒瓶和钉子以防玉米被碾压。孙先生认为,这种做法非常危险。部分网友认为,农民不应在乡村道路上晒粮,更不应当放置危险物品,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

  诚然,在晾晒的玉米旁放置危险物品,会严重影响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应当予以处罚,但笔者认为,不能一味地惩罚占路晒粮的农民,因为农民为了保障粮食产出而暂时占用道路有其客观原因。

  一方面,晒玉米只在收获后的几日内,农民要趁着晴朗的天气,尽快晾晒玉米以达到收购标准(如玉米水分占比须在14.5%以内)。如果不能抓紧时间晾晒,玉米就会腐烂变质或卖不出去,这既影响了粮食的正常产出,也让农民一年来的辛劳打了水漂。这是晾晒玉米的紧迫性;另一方面,许多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空旷场地少,可供晒粮的土地少。

  所以,农民在路边晒粮,实际上是无奈之举。当然,无序占路晾粮确实导致了许多问题。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加强协调管理,既要保障粮食的产出,又要照顾到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

  乡村镇政府和村委会,应联合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起责任,在农民晾晒庄稼、占用道路期间加强管理,并制定长期的规章制度。

  一方面要尽可能少占用道路。乡镇政府、村委会,应积极引导农民优先在自家院落或平顶房的屋顶晾晒粮食;同时,要统筹协调闲置的空旷场地,把能开放的场地尽量开放;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村镇还可以开发荒地建设晒谷场,减少占路晾晒的面积。晒谷场在农闲时可作为活动广场,丰富村民生活。

  另一方面,即使是暂时部分地占用村道,也须有秩序讲规矩。有关部门要规定在晒粮期间,哪些路段可以占用,哪些路段禁止占用。有关部门要标记出车流量人流量小的路段,即允许暂时部分占用的村道。同时要标记出严禁占用的道路,即车流量较大或者重要道路(如救护车、消防车专用通道等);要明确规定不能完全占用任何道路,也不能在晾晒的粮食周围布置危险物品(如酒瓶、钉子等),违者要予以处罚;除此之外,还应在晾晒粮食的路段前设置警示牌,提前告知过路车辆与行人前方的路况,提醒他们减速慢行或绕行。

  总而言之,晾晒粮食事关粮食产出,是农民的客观需求,需要社会的关心和理解。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加强协调管理,既要重视过路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问题,也要缓解晒粮场地不足和晒粮的紧迫性之间的矛盾。民生无小事,只有以民为本,正视问题,统筹协调,才能建设好文明美丽的新农村。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责任编辑:杨丹丹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