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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不能止于一日,更应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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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 09:12:56 来源: 四川新闻网 李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需反思:消费权益保障不应只在这一天被重视,而应贯穿全年。当下,消费市场的繁荣与问题并存,让“3·15”常态化迫在眉睫。

  消费市场繁荣背后问题丛生。近年来,消费市场活力满满,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不断涌现,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繁荣背后,消费问题频发。食品安全领域,从三聚氰胺奶粉到土坑酸菜,商家违规操作,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产品质量方面,电子产品性能虚标、汽车零部件故障等屡见不鲜;虚假宣传花样百出,“黑科技”“神奇功效”等噱头误导消费者;售后服务也不尽人意,退换货难、维修拖延等问题突出。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

  消费问题频发原因复杂。消费问题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商家诚信缺失,受利益驱使,无视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以损害消费者权益来谋取私利。市场监管存在短板,消费市场快速发展,新的消费模式和业态不断涌现,监管难度增大,一些监管手段和制度未能及时跟上,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及时查处。消费者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不足,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面对消费问题不知如何维权,或因维权成本高而选择忍气吞声,也助长了不良商家的气焰。

  多方齐力,让“3·15”成为常态化。“3·15”成为常态,需企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共同发力。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坚守诚信底线,重视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平,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这是企业立足市场的根本。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先进技术提高监管效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同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杜绝监管空白。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辨别能力,理性消费,不被虚假宣传误导,遇到问题勇于维权,并积极参与消费监督,为净化市场环境助力。

  消费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利益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以“3·15”为契机,各方携手,让消费更安全放心,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消费市场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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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廖君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