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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生动警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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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08:19:55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朱浙萍

  4月16日,备受关注的“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大同中院消息显示,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

  二审是司法程序的终审程序。经此判决,厘清了事实真相,展现了司法公平正义。一段时间以来,这起刑事案件由于较为蹊跷的案情,以及“订婚”“彩礼”等因素交织,加上网上各种谣言推波助澜,一直站在舆论风口浪尖。二审后,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就案件引发的社会关注点,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随着法槌落地,公众也经受了一次普法教育和观念洗礼。

  这是一次对正义的彰显。在舆论纷扰之际,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排除了干扰,准确把握了该案的实质是强奸事实是否成立。正如该案二审审判长所强调:“订婚”并不能成为强奸犯罪的挡箭牌。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即可构成强奸罪。本案证据确实、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认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司法公正判决,彰显了依法惩治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

  这是一次对观念的革新。社会上一些错误观念认为,“订婚”了,“办了席”,女方家庭接受了彩礼,当然可以有“夫妻之实”,并用这种观念为席某某犯罪行为辩护。这种错误的观念,不仅与法律规定相悖,也是一种不符合现代文明社会的陈规陋习。作为一项传统,订婚、彩礼等固然有其存在意义,但绝不能成为突破道德、践踏法律的“遮羞布”。法院用判决划清是非界限,有利于用法治思维打破“订婚就有性权利”“彩礼捆绑权利”的错误观念,促进健康婚恋观的树立、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这还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二审后,审判长公开就案件热点进行回应,用专业知识以案释法,对谣言一一予以证伪,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有利于消除公众疑云,平息舆论争议。当地法院还针对案件中席某某母亲泄露女方隐私的行为,予以训诫。这警示众人,通过侵犯隐私来维权,煽动舆论带节奏,如此歪风不可长。司法可以接受舆论监督,但绝不能被舆论带偏。从这个角度来说,这起案件带来的警示意义,不只针对案件当事人,更是针对参与这场舆论的广大网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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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庞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