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时政新闻 > 时政 正文

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印发

字体:
—2022—
11/25
08:15:09
2022-11-25 08:15:09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闫伊乔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中国残联、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学校教职工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5,其中,每15名学生应配备1名相关辅助专业人员,专任教师数不低于本校教职工总数的60%,“双师型”教师不低于本校专业课教师数的50%。

  《标准》提出,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基本的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合理设置专业,常设专业一般不少于4个,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一般不少于300人,班额原则上为8—20人。

  《标准》指出,新建或改扩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环境应符合残疾人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和身心健康要求。须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残疾人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校园、校舍和设施,且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标准》明确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来源,应以举办者投入为主,企业、社会等多渠道筹措落实。地方应制定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经费,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此次修订是继2007年中国残联、教育部印发《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后的首次修订。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标签:残疾人;中职责任编辑:江小来
国内综合
国际新闻
精品专题
更多资讯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9-2023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