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已完成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及2023年实施方案编制。到2025年,将完成废弃矿山复绿图斑10988个,面积达43.7万亩,全省废弃矿山复绿任务全部完成。
废弃矿山复绿是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结合地区自然地理状况、地质环境特征等客观条件,一矿一策,优先选用成活率高、速生优质的乡土树种,因地制宜实施矿山废弃地土地复垦、生态修复、整治利用。提倡“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应种尽种、应绿尽绿”,最终达成有效解决废弃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使矿区周边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废弃土地综合利用价值明显提升,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环境质量逐步恢复的目标。
据了解,谋划确定废弃矿山复绿工程包含七项重点任务,即阜新海州露天矿、抚顺西露天矿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集中修复辽西北防沙带和资源枯竭型城市废弃矿山,系统修复河口及海岸带内废弃矿山,优先治理辽河流域和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废弃矿山,全面修复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废弃矿山,统筹修复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范围内废弃矿山,强化治理辽东绿色经济区废弃矿山。
辽宁省还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健任组长的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含省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资委、林草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和13个地市的分管副市长。领导小组将研究制定全省废弃矿山复绿行动计划及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废弃矿山复绿行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下一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将优先实施重点区域、重要河流两岸生态破坏问题突出、集中连片、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避免水土污染,坚守生态环境安全。今年底前计划完成复绿面积6.8万亩,植树1137万株。建立销号制度,每年11月底前完成年度工作任务,12月进行验收并对各市完成复绿的废弃矿山进行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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