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印发《上海市教育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其中提到,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航空航天、材料、能源等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更新不适应教学需求、性能无法达到教学相关配置标准或影响使用安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支持高校强化人工智能研究,积极探索AI赋能改造传统学科,推动算力平台、机器人等领域建设发展。
上海市教育领域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718号)以及上海市政府《关于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沪府发〔2024〕5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市教育领域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支持领域和内容
(一)教学设备配置、更新
1.推动高校重点学科、特色领域教学设备配置,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
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航空航天、材料、能源等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更新不适应教学需求、性能无法达到教学相关配置标准或影响使用安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通过“双一流”建设经费等支持高校重点学科、特色领域教学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市属公办高校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压实市属公办高校主体责任,鼓励和引导市属公办高校多渠道筹措资金,持续改善基础教学实验室基本条件。
2.落实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设备建设标准
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航空航天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职业院校实训教学的建设与管理,落实设备建设标准,更新不适应实训教学需求、未达到相关实训教学条件标准、影响实训教学安全的设备。建立职业院校实训中心设备管理团队,保障建设标准实施。
3.推动中学加强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更新
按照《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装备配备指南》(高中分册)(初中分册),规范和引领中学教育装备的科学配备,切实保障和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区、校应用“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信息系统,熟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根据新课程实施、实验教学以及评价要求,及时更新中学相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内容。
(二)科研设备更新
1.聚焦技术“卡脖子”问题和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强科研平台建设
引导高校把握科技发展演进态势,凝练优化科技攻关方向,变革科研组织范式,强化有组织的科研,推动科技攻关建制化、体系化,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助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着力突破一批行业企业共性技术瓶颈。
2.推动高校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支持高校与产业界开展深入合作,分领域建设专业化的概念验证中心,并推动在全市范围内的资源共享。相关高校可依托概念验证中心开展原理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原型制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活动,推动师生创新概念和实验室早期科技成果向市场化、产业化应用早期阶段迈进,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
(三)信息化设备更新
1.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支持各高校、职业院校、中学推动教育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设,包括校园网络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整合和升级改造、网络安全能力提升等,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教育治理水平和教育现代化提供支撑。持续、深入推进各高校、职业院校、中学保质保量进行计算机终端的更新换代。推进建设智慧校园、智慧教室、智慧实验室、智慧图书馆等。
2.推进教育领域人工智能相关硬件建设
支持高校强化人工智能研究,积极探索AI赋能改造传统学科,推动算力平台、机器人等领域建设发展。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储备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做好优质项目储备工作,指导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条件的优质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适时组织申报并实施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高质量项目。
(二)强化多元支持
统筹整合并不断优化本市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有关政策,各单位设备更新相关项目,原则上通过原有资金渠道进行安排。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和中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强“造血”能力。引导学校统筹考虑设备购置经费和后期运行经费,科学评估配套资金能力,保障项目建设能够落实资金来源,严防债务风险,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
(三)扩大开放共享
购置、更新的重大设备,原则上纳入单位统一管理。鼓励学校建章立制,加强科研仪器设备的校内外开放共享。
(四)加强高效利用
对于高校更新提升置换出的旧设备,相关单位应按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其中,可供调剂使用的,相关单位应及时按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规定纳入公物仓管理。鼓励学校建立对接工作机制,在优先保障本市事业单位使用的基础上,捐赠给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和中小学,做好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工作,指导接收单位做好后期运行,提高仪器设备周转和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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