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圆明园整治工程环境影响听证会上。
记者:您怎么看清华大学的环评报告?
潘岳:在短短的四十个工作日内,清华大学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值得在全国环评机构中提倡。他们在大量的调查、监测、试验和模拟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专家意见,得出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评价报告。环保总局充分尊重这一报告结论。
记者:清华大学的环评报告称,防渗膜目前并未被证明有毒性,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求圆明园尽可能多地拆除防渗膜?
潘岳:尽管防渗膜目前并未被证明有毒性,但天然防渗方法显然比铺设防渗膜符合生态要求。在湖底与湖岸边大面积铺设防渗膜虽然能够形成并维持较大的水域景观,能在短期内使水生生物得以恢复,但由于阻碍了水体交换和侧渗补给,将会对湖底和湖岸边的植物生长产生负面影响。同时,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造成了水生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因此,该工程大面积铺设防渗膜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应提倡的,必须进行全面整改。
记者: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肯定还有很多,其中不乏像年初环保总局查处的30个违法工程那样几亿乃至百亿投资的大项目。这次环保总局花如此大的精力去抓一项投资额只有3700万的工程,值得吗?
潘岳:值得。圆明园防渗工程的投资额虽然不大,但其违法的特点却非常普遍。此外,圆明园遗址公园记录着中华民族的沧桑历史,具有重大的生态、人文、社会价值。从叫停圆明园防渗工程到听证、环评、评审直至决策的全过程,环保总局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希望能借此推进环境决策民主化的进程。这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记者:您认为这次执法和决策过程的最大收获是什么?
潘岳: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为公众搭建了一个公正的平台,使公众的各种意见建议能得以广泛而深入的交流;通过一种公开的形式,使政府的执政行为能随时接受公众与舆论的监督。环保事业不是少数人的事业,是全民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记者:这是否意味着环保总局以后将尽可能多地推行政务公开?
潘岳:行胜于言。环保总局今后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公共环境权益的重大敏感项目,将尽可能多地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逐步健全公众参与的机制。
记者手记
因为公开所以公正
圆明园湖底防渗事件,在经历了3个月的持久争议后,随着国家环保总局的最后“一击”终于尘埃落定。且不看圆明园事件的最终结果,单是这一事件的解决过程就足以牵动全国人民的心,使得圆明园事件成为中国环境史上最大的一次公众参与事件。而其间的巨大张力,不仅彰显了公众的责任心,更推动了政府的阳光行政。
试想一下,如果环保总局在发现该工程违反环评法时,不公开叫停,不公开召集听证会,不公开批评某些环评机构,不公开环评报告内容,甚至不公开环评的最终处理结果,情况会如何呢?也许防渗膜将永远沉睡在圆明园湖底。
作为记者,作为普通公众,环保总局2005年的一系列举措给了我们莫大的信心,同样给了我们一种享受“阳光”的感觉。其意义已不仅关乎圆明园防渗工程本身的是非,更多地彰显了公众的权利,更有利地推动了政府民主和科学决策的进程。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看到,“公众参与”因阳光行政而开始“落地”了。它虽然自国家环保总局始,自解振华、潘岳始,但绝不会止于环保部门。因为当下是一个讲求公民权利的时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谁拒绝了公众,也就拒绝了时代,拒绝了进步。
当然,刚起步的阳光行政对环保部门也是一种考验。比如,其间就有人认为这不过是政府部门间早就商量好的一种“合谋”,在公众面前一次商定好的“秀场”。但事实证明,环保总局是一个经得起阳光烤晒的部门,他们用公开公正消除了人们的怀疑和不信任。
因此,我们相信,随着阳光行政的增多,人们信任度的提高、公众的理性表达与部门的行政行为在公众的监督下必将走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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