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证实,央行近期以再贷款形式出资的100亿元巨款,并非是为救助券商,而是用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启动资金。
对于市场上传言的“央行已决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00亿元再贷款,由该公司向证监会指定的券商提供流动性支持”,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予以断然否认。该负责人明确指出,央行所提供的100亿元资金是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启动资金,这笔资金由投资者保护基金负责偿还,具体用途由该基金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并非用于券商的流动性救助。
此前有权威人士透露,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步入“冲刺”阶段。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将以公司型基金的形式设立,当前有关方面正在着手进行该基金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据透露,即将建立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采用的是公司型基金的设立模式,即基金依公司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设立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基金由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经营。该基金的董事会将由来自央行、财政部和证监会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博士表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并不是一般理解的救市资金,而更像是给投资者存在证券公司的资金上的“保险”。目前,由国务院协调央行、财政部和证监会来协调此事项,这对维护金融安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尤其重要。
据了解,在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设立初期,央行再贷款、财政资金将构成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该基金的初始规模达数百亿元,今后随着该基金的运作,其他资金将逐渐成为主要来源,并且该基金的规模也将不断扩大。该基金将主要用于收购破产、关闭或撤销的证券公司的各种债权,以及弥补被这些证券公司挪用的客户保证金缺口等。
上海新资源咨询投资总监马建表示,该基金的设立将改变以往券商破产、关闭或撤销时投资者被非法挪用的保证金损失一律由“国家买单”的情形,不仅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长效机制的建立,亦将为建立完善的券商市场化退出机制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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