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2004年度预算和财政审计报告披露一些单位设立小金库的做法。其中,凉山彝族自治州检察院反贪局、雅安市天全县国土资源局上了“黑名单”。
凉山州检察院反贪局在1993年至2003年间,在单位财务账之外,以“范曾”、“范谭路”等化名开设5个账户、存折,大量存取追缴款、暂扣款和赞助款等,其中700多万元已用于弥补州检察院和自身的经费开支。
雅安市天全县国土资源局,从2000年起,将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等收入不入账,而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私存私放公款219万元,从中用于发放奖金115万元。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截留养老保险金和单位其他收入372万元私设“小金库”,除用作其他支出254.5万元外,从2002年2月至2004年6月间,以各种名目发给职工113万元,其中3名负责人人均分得12.7万元。该中心主要负责人已涉嫌经济犯罪。
宜宾市长宁县林业局不如实上报荒山情况,采取虚报造林农户花名册、虚报荒山造林10508亩的方式,套取专项资金,共从12个乡镇林业站打白条领回荒山造林补助52.5万元,未入财务账,直接拨给一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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