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招考办获悉,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教育部官方网站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高校只是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做了录取专业的限制,可以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但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副司长廖文科表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专业有: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因为这些专业是疾病传播的敏感环节,或对身体健康状况有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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