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
之一:实干兴邦空谈误国
早在2001年,身为襄樊市委书记的孙楚寅接受某媒体采访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现今读来令人感叹不已: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是影响我们党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
形式主义的要害是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官僚主义的要害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官本位”意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思想根源。
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为人民谋利益是共产党人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的观点,彻底清除头脑中存在的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和官本位意识,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之二:谁砸我的锅,我端谁的碗
1991年,孙楚寅刚提拨为襄樊市委副书记。在襄樊举办的“诸葛亮研究会、诸葛亮文化节暨经贸洽谈会”动员会上,孙楚寅会上大发脾气:“‘两会一节’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与市保持一致就是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谁砸我的锅,我端谁的碗”。
-罪行
卖官卖了40余万
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孙楚寅被判刑的罪名。那么,孙楚寅到底是怎么“敛财”的呢?昨日,《检察日报》对此进行了简单披露。
1995年上半年,刘某找到时任襄樊市委副书记的孙楚寅,请孙向有关方面打招呼,为其所在公司收购棉花提供便利,孙楚寅当即就为刘写了“条子”。为感谢孙楚寅对自己公司和亲属工作安排给予的“帮助”,刘先后6次共送给孙楚寅8万元人民币。
此后,孙楚寅便利用为该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解决资金困难、调整职务、安排工作中的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
在2001年底襄樊市机构改革中,罗某为了继续留任单位“一把手”,送给孙楚寅1万元人民币,经孙楚寅同意,罗某如愿以偿;2000年“五一”期间,曾某为了自己的职务得到升迁,先后送给孙楚寅5.7万元人民币。法院查明,像罗某、曾某这样找孙楚寅“买官”或请求其安排个“满意职位”的有20余人。他们少则三五千,多则四五万地给孙楚寅“进贡”,孙楚寅仅此就敛财折合人民币40余万元。
卖官,卖了40余万元。在这40余万元的背后,正是震惊全国的“孙楚寅受贿窝案”。据新华社消息,此案牵涉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5人犯罪,其中“一把手”达11人,不少人因买官卖官受查处,被称为“襄樊官场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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