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案“群英谱”
之一:赵成霖
去年8月,荆州市中院判决襄樊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成霖有期徒刑12年。
检方指控:1996年1月至2003年春节期间,赵成霖利用其担任襄樊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先后45次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61.38万元、港币5000元、美元8000元,按摩椅价值6000元,电脑2.3万元,空调价值1.08万元。
赵成霖59岁,曾先后担任宜城县委书记和襄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据检察机关的指控,他的腐败是从1996年1月担任襄樊市副市长的时候开始,一直延续了近8年。
之二:赵振
赵振,襄樊市原副市长。赵振在襄樊有“烟草大王”的称呼。
据了解,赵振到襄樊卷烟厂任厂长时只有39岁,此前业绩平平的襄樊卷烟厂因他到来开发出了“金鳄”等名烟,销路一直很好。赵振随即受赏识,先后任襄樊烟草专卖局局长、襄樊市烟草公司经理;1999年1月起任襄樊市副市长,分管工业、交通、商业、烟草等要害部门。
赵振因制烟而升迁,也因烟草而获罪。
2003年,纪委和检察部门在调查孙楚寅的经济问题时,意外发现广东一个体烟叶商曾送给孙一笔贿金。侦查人员对这一事实进行深入调查时,赵振的问题暴露出来。
法院查明,赵振与妻子冯卓琼共收受他人贿赂财物计97万余元,且有96万余元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据此,赵振去年11月被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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