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二高收入者必须自行申报
[草案条文]在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增加了有关高收入者必须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
[权威解释]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只有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其他纳税人,包括高收入者,都只是由其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纳税人不必自行申报。但是,当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或者扣缴不足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只能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不能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影响了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因此,有必要明确个人所得超过一定数额的高收入者,也必须依法自行申报,税务部门应重点加强监管。
但是,要求个人所得超过一定数额标准的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目前只有试点,经验不多。因此自行申报的范围以逐步扩大并最终实现普遍申报为好。也就是说,必须自行申报的个人所得数额标准需要不断调整。考虑到这一标准如果由个人所得税法直接规定,不便于调整,也不利于保护法律的稳定性,授权国务院确定并随时调整比较妥当。
焦点三单位须办理全员全额申报
[草案条文]在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增加了有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规定。
[权威解释]扣缴义务人是指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或个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通过实行扣缴义务人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税务部门可以更为准确地掌握和核定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数额和结构,及时堵塞征管漏洞。对于有扣缴义务人并且自行申报的高收入者,还可形成双重申报、交叉稽核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影响
北京减少40万人缴个税
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商尚昨天透露,目前本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在400万人左右。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教授刘桓据此保守估算,北京市将有1/10的人即40万人左右,在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将可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从2003年9月1日起,本市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标准实际上已经提高到了1200元。今年上半年本市个人所得税收入达97亿元,同比增长18%。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史晓军透露,虽然本市的个人所得税收入肯定会因此受到影响,不过具体影响目前还很难测算出来。
反应
中低收入人群热盼新政出台
本报讯“我平均每月收入也就一千三四,如果国家能够出台这种新政策的话,当然最好不过了,像我们这种上有老,下有小的人来说,当然是能省一点是一点。”说这番话的肖女士是一家宾馆的收款员。昨天,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多位北京市民,其中大声叫好的多为普通职工。
就职于一家IT类企业的范经理则不太关心:“这种微调对我的影响不大。如果是对高收入群体适用的税率改变了,我想自己还会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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