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点为什么是1500元?
23岁的王颖并不关心基尼系数的变化意味着什么,她更想每月都多一些节余以便将来能够买一套房子。但是在北京,以王目前的收入,这个愿望似乎遥不可及。
为了赚取2500元的月薪,王不得不用700元租房、400元用于日常伙食、150元通讯费、100元交通费以及150元生活用品。这仅仅是维持了起码的生活,此外用于服装和娱乐又花去350元,为了预防大病,她还购买了每月150元的商业保险。这样每月收入只剩下不到500元。
2005年8月23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当中,规定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为1500元。
业内人士估算,起征点若按此标准提高,将使国家个税收入减少200亿元左右。这200亿元的受益群体将主要是工薪阶层。
如果按照这个方法计算,王颖每月将会少交30元。这是200亿元分摊到个人头上的受益。但王颖却感觉对生活影响不大,“为什么是1500元而不是更高?”
为什么是1500元?汤贡亮带领他的课题组在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测算之后给出了答案,个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计费用,以及为了取得收入所花费的必要耗费和支出至少都是不应纳税的,这就是为什么在缴税之前要进行一部分费用扣除。这也是国际征税的准则之一。
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1994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为2851元,月均238元,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为1.74人,每一就业者负担的月消费支出为414元。而当时制订的费用扣除标准为800元,也就是比414元高了386元。
而根据汤的估算,2005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将达到6995.2元,月均为583元,而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为1.91人,那么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的月消费支出为1114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虽然不是或主要不是依据全国平均的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确定的,但应照顾到消费水平高的地区。”汤在其报道中指出。若与1994年一样也在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的基础上增加一定费用扣除额。则1500元是一个较为合理的标准。
“当然,这仅仅只是2005年全国的平均测算数据,今后这个数字肯定还需要增长,而不同区域的数字也有很大不同,比如对深圳等一些城市,这个标准还要高。”汤贡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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