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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8日宣布,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达到63%。这是中央政府酝酿已久的惠民之举,也是广大消费者期待多时的药品第17次降价。
政府主导一些药品降价,其实质就是把药品生产、流通环节所得的过高利润降下来,减轻广大消费者的药费支出负担。这必然会遇到医药企业和某些行业人士的反对。别外,药品降价,也要降得合法、科学、合理、有针对性,才能真降下来。这些情况,都提醒我们,把这些举措变成消费者得到的实惠,还要付出艰巨的努力。
有针对性的措施必须落到实处。前几次药品降价之后,取得一些效果,但是也有不少患者反映,医药费开支并没有减少。看病难、看病贵仍然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而又无可奈何的现象。此事的主要原因是,药品一上了降价目录,就往往从医院的处方和药商的供货单上消失了。其结果是群众得不到降价的实惠。此次,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部首次联合出台三项配套措施,就是防止降价药品从市场上消失,用心良苦。但是,这些措施在实践中会不会遇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应当如何加以应对?绝不能过早乐观,有关部门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及时研究新情况,及时加以解决,免得降价的威力被消解。
要加大信息公开和医药知识普及的力度。为什么国家允许一些新药上市时药价较高?为什么药品使用一段时间后就应当把价格大幅度地降下来?为什么药品并不是越贵越好?为什么只要你皮试不过敏,青霉素虽然那么便宜却仍然是最好、最没有副作用的抗菌素?这些医药知识对于广大消费者在就医和买药时很有帮助,有利于消费者把自己的钱袋子捂得更紧一些。但是,目前众多消费者对此并不了解,也不太注意学习一些医药科学知识。配合此次政府主导的药品降价,建议掀起一个医药知识学习的热潮,让大家能够弄明白政府降价的用意和道理,合理用药。
要加强公众和舆论监督。这有利于遏制医药企业和医院对此次降价采用花样翻新的“兵来将挡,水来土屯”。降价对于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超额利润进行限制,部分企业和医院阳奉阴违地搞花招是意料之中的事。面对众多的企业和医院,仅让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来监督是不够的。广大消费者要从公民意识出发,自觉睁大眼睛;一旦发现某些企业或单位有不轨之举,就要加以揭露;媒体也要自觉担负起舆论监督的职责,让那些对此次降价软磨硬抗的生产企业和医院暴露在广大消费者和各界人士面前。
按此次降价的药品现在的销售量测算,降价金额约40亿元。愿这40亿元真正变成广大消费者节省的40亿元。
药品降价:百姓期待厂家叫苦医院叫难
对老百姓来说,药品降价当然是好事,但是对近十年时间里的十六次降价,大家又好象普遍感觉效果不明显。降价的空间到底还有多大,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表示他们已经吃不消了。
“能感觉到看病比原来便宜一些吗?”(市民摇头)“感觉得出来,但是不是特别明显。”
医院是我国最大的药品销售者,超过80%的药品通过医院销售。虽然国家规定,医院对药品的加价率不得超过15%,但医院加价率超过15%是公开的秘密。据卫生部门公布的数字,
2003年,卫生部门所属医疗机构全年药品购进额为970亿元,销售额1414亿,差价444亿,加价比率可见一斑。
药厂不能失去医院,所以国家每次降低药品的最高零售价,药厂就需要调整自己的出厂价。过去近十年间国家对药品降价16次,降掉了300个亿,大部分由制药企业买了单。
(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段震文)“因为药品降价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润来源,这么多次政策性强制性降价以后,现在也感到很大的生存压力。”(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朱长浩)“就象过去历次降价一样,它造成的后果是要么这个药品的销售是下降的。
药价为何居高不下,医院自然成为众矢之的。不过医院方面也有自己的苦衷。
武警总医院副院长杨造成真正药品贵,不在医院。药品降价,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是我认为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药品降价仅仅是其中一个方面。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医院的总收入中,药品收入约占48%;医疗服务收入约占47%;财政拨款等约占5%。在财政补贴严重不足,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普遍偏低的情况下,药品销售收入自然成为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来源。多开药、开贵药实际上也就成了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特殊经营机制与补偿机制的直接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