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将迎来全国人大的第二次审议,广为关注的扣除标准将在会议结束时水落石出。
“二审通过修改草案的希望极大,唯一的悬念就是扣除标准最后到底定在多少。”一位即将参与二审讨论的代表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扣除标准或超1600元。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处获悉,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于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的审议即安排在22日下午。
这次常委会会议需要审议的法律草案中,公司法和证券法草案是第三次审议,个人所得税修正草案是第二次审议。会议的最后一天,代表们将对各项草案的讨论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代表表示,这三项法律草案都有望在这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从理论上讲,个税草案审议存在着三审的可能。但从一审以及听证会的情况来看,二审时表决通过的希望极大,因为大家对提高扣除标准这一点没有太大的异议,分歧也只是在具体的数字上而已。”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俞光远此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俞光远对9月27日举行的个税立法听证会的效果表示满意。他表示,听证会的结果会作为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以及最后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就是说,会对最终被批准的个税修正草案有所影响。
而据上述代表透露,在个税听证会的最后,焦点全部集中在扣除标准上。几位代表提出的1600元也没有被大多数人接受,因为1600元恰好是广东曾经执行过的标准,这样广东就没能成为改革的受益者。为了“安抚”广东,扣除标准就可能会在1700元和1800元中选择。
由于听证会上,大多数陈述人都表达了1500元扣除标准略低,希望有所提高,“我估计,只要对初步确定的1500元起征点稍微调整一下,即可令大多数人满意,也极有可能在二审时获得通过。”曾以公众听证陈述人身份参加听证会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说。
孙钢将“稍微调整”的标准确定为1600元,认为这样可以“让所有工薪收入者受益”。他表示:“提高扣除额是绝对合理的,但扣除标准定多少,却只能是相对合理的,只能看哪种方案反对的人最少。尽管只比原来的1500元提高了100元,但这100元的意义很重大。”
而同样参加个税听证会的山东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张玉霞则认为:“如果是让所有人受益,扣除标准就应该是1700元或者1800元。”
张玉霞告诉记者:“因为1500元被大多数人反对,提高是肯定的。但我估计不会超过1800元,因为那样会给财政收入造成压力和影响。而1700元和1800元又都超过了原来广东执行过的1600元,所以希望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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