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评论]
截至10月20日,全国共报告登记在煤矿投资入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4578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02人。登记入股金额6.53亿元,已经撤资4.73亿元。
记者1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安监总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清理纠正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介绍说,据对20个省区市的不完全统计,省级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小组共收到群众举报463件,目前正在逐件进行调查核实。
陈昌智强调,下一步,要组织各地抓紧完成登记申报情况的核实和处理工作,特别是要查清投资入股人员撤资情况,防止出现弄虚作假、“明撤暗持”问题。四部门将组织联合督查组,深入到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进行督查,同时集中时间和力量,查处一批未按规定登记申报的典型。
“对逾期未登记申报的,私自将股份转予他人或私下退股的,采取各种形式继续持有股份的,以及通过‘干股’形式参股的,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陈昌智说。
另外,陈昌智还通报了几起典型案例:湖南涟源市两名干部虚假撤资,河南伊川县5名企业负责人煤矿入股,江西赣县支持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在煤矿投资入股,福建两名干部逾期不报入股等。
据了解,四部门于8月下发了《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后,先后派出5个联合督查组,对10个省(区)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各地普遍成立了清理纠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开展了督促检查活动,对顶风违纪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