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和我们领导说几句话。”上午9时40分,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调研员陈天晓向法警提出要求,并不停回头看着她在国资委工作时的领导。她的要求被断然拒绝,因为就在1分钟前,她被宣武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陈天晓挪用公款的数额达5000万!她在国家经贸委医药司任调研员期间,受委派负责神州医药投资管理公司筹备工作,后利用职务之便,于2000年6月至12月间,冒用8家投资企业的名义,挪用“神州医药投资公司”的公款5000万元,用于注册成立其个人担任董事长的“纪源医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并进行营利活动。
陈天晓今年55岁,被捕前已调任国资委任处级调研员。她一直不认为自己有罪,只承认有“错误”。陈天晓说自己是神州医药的股东选举出来的,并非医药司委派或指派,自己也没有动用过任何一笔钱,也没有批准一笔账进行经营及营利活动。但是,经北京市检察院物证检验鉴定书认定,挪出公款的转账支票存根上书写的‘陈天晓’与样本笔迹运笔、笔画搭配完全符合,证明转账支票上的签字笔迹是陈天晓本人所签。而且多名证人均证实,陈天晓挪用公款5千万炒股赚了60万元,后与他人瓜分。在庭审中,陈天晓对诸多证据一会儿说是医药司的司长对她工作干预过多,一会儿又称是她手下的一个老员工陷害她。
宣武法院认为,陈天晓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侵犯了公共财产使用权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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