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1月27日专电 从我国首届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高层论坛获悉,我国去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逾百万,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00亿元。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王冀昆告诉记者,我国目前正处于突发公共事件高发时期,而且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这种形势还在加剧。以2004年为例,全国共发生各类突发事件561万起,造成21万人死亡、175万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550亿元,相关间接经济损失数千亿元。
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度高。同时,新中国成立以来建成的大量基础设施,由于没有及时维护和更换,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灾害性事件往往具有共生性和连续性特点,由于目前我国城市应急联动系统体制还不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之后所造成的间接损失往往很大。比如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群众生活受到的影响甚至可能超过直接经济损失。”王冀昆说。
提及我国未来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王冀昆说:“我国正在努力建设一个全国性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目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初步建立。”(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