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出“三配套”
为尽快缓解由免征农业税所引发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去年冬天以来,吉林省在公主岭市、洮南市、长春市双阳区、敦化市四个县级单位,开展了以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免征农业税“三配套”改革试点工作。
据吉林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乡镇机构改革目的是优化乡镇布局,转变政府职能,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吉林省要求能撤并的乡镇尽量撤并,撤并比例不低于30%,乡镇平均人口一般不低于2.5万人。
乡镇党政机构原则上设立“三室一所”: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各地不得擅自改变或加挂牌子。乡镇事业单位机构原则上设置两个服务中心和若干站所,两个服务中心即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畜禽防疫服务中心。乡镇服务中心和站所实行双重管理、以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的体制,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而法院、公安及司法等部门,可由上级向乡镇派驻机构。
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吉林省将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原来由“三提五统”承担的农村社会事业经费纳入县乡财政,打足预算,不留缺口。同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方式,实行“省直管县”、“乡财县管乡用”的办法。合理划分事权财权,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乡镇道路建设费、农民大病救助资金列入县级财政支出范围,农村计划生育、优抚、敬老院费用和散养五保户供养费列入乡镇财政支出。改革还明确县乡财政支出责任,凡属县级政府承担的财政支出,同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自给予以保障,不以任何形式转嫁给乡镇。
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吉林省在试点单位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化教育资源,严格教职工编制管理,适度撤并中小学校。在公主岭市和洮南市,乡村不少中小学教职工还实施了全员聘用制。
据吉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查,目前三项改革都在积极推进。在乡镇机制改革方面,到今年春天,四个试点单位的乡镇总数由原来的86个减少到60个,撤并比例达30%;乡镇内设行政机构由228个减少到了149个,事业单位由706个减少到了478个。
农官自我转变
精兵简政,但乡村干部的事不是少了,而是多了。特别是,吉林省免征农业税和配套措施实行以来,一些基层乡村干部在经历了痛苦的调整期后,也逼迫着自己转变心态,逐步走出过去“要钱要粮干部”的工作模式。
公主岭市农委主任刘明富介绍,“现在干部主动下基层,主要做三项工作:一是研究稳定问题,化解矛盾;二是帮助农民研究农畜产品销路;三是帮助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和信息咨询。”朝阳坡镇副镇长宁少勇形象地说,村屯干部是“赤脚医”,小毛病不出村屯就地解决;包村干部是“主治医”,处理村屯干部解决不了的问题;乡镇党委书记及副书记是“专家门诊”,专门“会诊”一些大问题。
从习惯管理到学会服务与引导,也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乡镇干部的选择。大安市太山镇进步村党支部书记靠养殖梅花鹿获得经济效益后,镇长秦国宝挨村宣传这位村干部,鼓励农民到养殖场参观。在秦国宝眼中,乡镇干部需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农民不搞行政手段逼迫,而要典型引导,提供政策与信息,规范市场秩序,把决定权让给农民。
吉林省农委副主任陈巳说,年初农委下乡搞调研时,发现许多乡镇干部在免征农业税后无事可做,现在看来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只不过以前做了许多不应该做的事。这种错位在免征农业税后曾困扰了不少干部。免税之后的农村基层组织面临职能和工作方式创新的问题。
长春市农委主任刘芝歧补充说,过去干部认为“管住”农村和农民,把税费收上来就是政绩,实际上带领农民致富、服务广大农户才是乡村干部真正的职责所在,免征农业税的新形势逼着乡村干部实现自己工作职能的“归位”。
“一事一议”仍需制度“护驾”
尽管免征农业税配套改革试点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但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诸如“一事一议”等基层民主建设以及其他一些方面,问题的苗头也正开始显现。
“一事一议”主要是为了应对免征农业税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问题。基层干部反映,“一事一议”往往到农村变了味,有事难议。伊通县农办副主任幺乃玉称,现在农民组织起来非常难,除发直补款时人能来齐,其余时间连会都开不起来。而且议事扯皮,最终形不成规定的过半或2/3以上同意的意见,导致反复议而不决。今年伊通突发性降雨多,西苇镇一些村屯十几个桥涵和道路被冲坏,修复事宜反复议不成,导致一些农作物烂在地里,销不出去。
公主岭市南崴子街道长兴村党支部书记马海说,免征农业税后,原来乡村承担的公益事业失去了财力保障,修路、修桥、植树造林、校舍的维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陷于停滞状态,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办法难以施行。
在他看来,一方面应该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或个人投资办公益事业;另一方面“一事一议”应该有法可依,使之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农安县万金塔乡娄家村农民王彦彬对此表示赞同,“在农民意识不够、相关法规没有约束的时候,国家应该完善一个农村免税后的议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