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各地屡屡出现“蚕茧大战”、“啤酒大战”、“汽车禁入”等以行政手段封闭地方市场的保护主义做法,在不同领域延缓了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这一宏观目标,进而对市场经济的完善造成了损害。
而随着地方经济自主权的扩大,在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地方有着强烈要求扩大财源的动机,一些举动已经损害了中央权威。这一方面表现在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关心群众利益不够,影响到党和中央政府的整体形象;另一方面则表现在面对宏观调控等大的经济调节动作时,依然有地方试图“暗渡陈仓”,典型的如去年的“铁本事件”。尤为令人担心的是,改革开放后历经几次宏观经济调整后,一些地方官员出现这样一种“误读”:只有打中央政策的擦边球,才能在发展中赢得先机。
还有一种损害中央权威的行为则更为严重,那就是一些地方出现不同形式与程度的政商勾结,使得中央政府的有关政策被掏空,其典型莫过于此次打击官煤勾结中暴露出的种种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调动地方积极性发展经济上,中国已成功创造出一个“万马奔腾”的良好局面,而如何维护中央政令统一,进而维护国家发展大局,成为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放就活,一收就死”,是我国以往经济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这主要缘于收放方式:收则全收,放则全放,没有完全针对经济的种种要素有针对性地收与放。同时,这也与计划经济年代调控经济的手段简单粗放,及市场经济远不成熟有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左右经济发展的要素逐渐增多,中央宏观调控的手段也在逐渐完善,手法也日趋细腻,这在本轮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可以看得很清楚,也是此次宏观调控避免了大起大落的重要原因。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政治体制随经济发展而改革的现实要求也摆上桌面。分税制后,我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掌控经济大局的能力不断增强。这是研究和厘定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如何分工的有利时机。对此,中央明确指出,必需依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职能与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有学者指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核心,是政治体系内以一定利益关系为基础并体现一定利益关系和权利结构的关系,它直接关系到国家统一、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幅员辽阔,发展不平衡的中国而言,在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既调动地方的发展积极性,又维护中央权威,是一道严肃的政治命题。
为此,来自高层的信息表明,在“十一五”期间,要坚持统筹区域发展的方针,维护中央权威与调动地方发展积极性不可偏废。在经济规划上,中央政府将根据优势互补、整体协调的原则,对各个区域经济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状况、发展潜力、地区优势实行有区别的区域发展政策,并保证区域发展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在区域经济管理体制上,将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管理职能,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在重视经济手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发挥中央政府的组织、协调、调控、指导、行政执法和经济杠杆功能,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确认地方利益的前提下,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财力、物力,明确划分和严格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权力,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体制。
在财力分配上,中央政府将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并通过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通过改革、调整逐步取消某些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的经济特权,促使中西部地区以平等身份同东部地区进行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中央政府的目标,是在处理地区间协调发展问题上,具有强有力的政策调控工具,能够防止地区经济差距过大带来的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中央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利用经济法律手段及行政手段调控经济运行,实现整合各方利益,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最终实现经济要素的最优配置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上述表述,是对下一步中央、地方职权规范的框架设计。这将是一个在统一权威之下,逐步摸索,不断完善的过程,有大量的细节与内容有待一步步理清。而这也正是需要集中社会各界智慧努力探索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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