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据悉,河南省交通厅三任厅长“前腐后继”,相继“落马”,石发亮是其中的第三任,其受贿金额远远多于前两任。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被追缴。预计本案庭审将进行3天,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中国青年报》12月22日)
又是一个“赃款赃物全部追回”的贪官!贪官中类似这种赃款赃物被全部追回的可说比比皆是,譬如一审被判死缓的黑龙江原政协主席韩桂芝,尽管涉案金额高达700多万,但据说也是“全部追回”。至于臭名昭著的马德,尽管大肆行贿受贿买官卖官,不知咋的,涉案赃款赃物竟然也全部追回,好像他买官行贿的钱,只是他从牙缝中省出来的工资似的。
也真是的,贪官真是大傻瓜:费尽心机地贪那么多,到头来都全部被追缴,还得把自己搭进去,这不是傻是什么?
且慢说傻,以常识来揣度这些贪官,他们可都是些人精中的人精啊,向来是和“傻”字无缘的,不是吗?当年石发亮的前任张昆桐犯事的时候,石发亮不是笑话他“比大傻还多一点—————太傻!”吗?啥时候这“傻”字会轮到他们头上呢?再说,贪官们可不是些守财奴,会守着万贯家财舍不得花,单等着检察机关来全部追缴回去———倘若如此,我真怀疑他们是有意配合检察机关充当反腐道具的呢。
贪官们当然不是反腐道具,更不是傻瓜,那就只有一种解释:“赃款赃物全部追回”可能站不住脚。
就拿石发亮来说吧,据说,石发亮之所以嘲笑他的前任张昆桐,是因为张“从受贿的那一天起就疑虑丛生,深恐东窗事发”,“没动一分钱,更没有任何挥霍,积极退赔上缴”。而石发亮就没有这么“傻”,他将大量受贿来的钱财陆续转移到了国外,并为自己及妻子都办了绿卡,随时准备出逃。而他们的儿子早就借助于老子给“置办”下的雄厚财力在英国留学。后来石发亮事发“不慎”被拘,其妻却早就先行一步飞到了国外。
问题就在这里:石发亮早就转移到国外的巨款以及儿子留学的高额费用,算不算涉案赃款?那么,这笔巨款有关部门追回了没有?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可既然没有追回,凭什么说“赃款、赃物已全部被追缴”?
说贪官赃款全部追回,无非是要告诉人们,反贪部门战功赫赫,国家的损失降到了最低。殊不知这样一来,也就在无形之中降低了贪官所犯罪行的严重性,不是吗?诸多赃款全部被追回的贪官,不都逃避了死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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