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近两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央纪委、监察部逐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200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对36个双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2005年,又对20个单派驻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已经全面实行了统一管理。
根据中央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首先改革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为适应新的管理体制的需要,中央纪委、监察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目前,统一管理新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确立。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增强派驻意识,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方式方法,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加强监督,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派驻机构协助党组制定或完善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实施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和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通过一系列的探索,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后,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认真贯彻中央精神,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派驻机构工作。一些领导干部表示,这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保护都会更加有利,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建立健全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机制制度,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
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对各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将对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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