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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领导干部贪污几百万,最后被判了刑,大家拍手称快,但有的领导干部大笔一挥,造成决策或管理失误,可能一下就损失十几个亿。”
审计长的这句话,正是在告诉记者,我国审计模式将发生重要转变———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转向为财务、效益审计并重。即审计部门不仅要关注纳税人的钱是否被使用的合法,还要关注有没有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的问题。
事实上,有关效益审计的目标早在《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就有了清楚的表述:效益审计以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这份规划说,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的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
今年6月,李金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报告中,有关10户中央企业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数字耐人寻味:这项审计共查出转移挪用、贪污受贿等涉嫌经济犯罪金额16亿元,而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造成的损失却高达145亿元。
审计长李金华的说法是,有些损失浪费问题造成的后果比违法违规还严重。
那些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就是最典型的国有资产损失浪费。国家的钱花了不少,但却没给老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建设没有起到作用,是资源的一种浪费。这就是审计部门要开展效益审计的范畴。
由于不合理的资金使用问题并非违法或犯罪,不是传统意义的“以权谋私”或“国家财政资金流失”等,所以在以往的审计过程中,关注投资领域存在的违法乱纪问题较多,而对钱花得值不值的审计相对较少。然而,与违法违规黑洞相比,“合法”却不合理的资金使用黑洞同样让人触目惊心。作为“国有资产的看门狗”的审计部门,自然不能无视这些“合法”背后的黑洞。
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后,审计部门要给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意见供其进行内控制度的改进,而效益审计后向有关部门所提交的建议被李金华认为是效益审计最重要的成果。
他说,从国外借鉴来的效益审计有三个目标,要考察资金使用的效益、效率和效果如何,具体地说就是对国有资金的投入进行评估,看看哪一方面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然后提出审计部门的建议,此外,还要分析为什么没有达到目标,并针对存在的原因,提出审计部门的意见。
过去审计部门侧重审计的是纳税人的钱用得合不合法,而现在还要管到用得有没有效果,这是不是审计部门的权力更大了呢?
针对这样的疑问,李金华的回答是,要说权力,这只是审计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和提出建议的权力,它不是一种行政权力。审计部门不能强制说某个项目一定就不能建,审计部门能做的只是告诉相关部门,这笔钱投入后效果怎样,并从提高投资使用效益的角度提出建议。至于建议行不行,是不是可以实施,最终还要靠决策部门来作出决定。
事实上,我国宪法规定,审计部门要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既然宪法已经对审计部门进行效益审计作出了规定,为什么在这份审计署的5年规划中才清晰地对效益审计作出明确安排?
李金华说,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是效益审计的基础,只有钱花得合法了,才谈得上花得有没有效果。也就是说,只有当整个财务管理状况相对比较好的时候,才有效益审计的可能。
有人把李金华称作“铁面审计长”,不过他“自己还是比较有亲和力的”。当然,做审计工作,遇到一些原则性问题的时候,是要坚持原则的。
审计长有没有担心和害怕的问题?李金华的答复是:“我最害怕和担心的就是由于我们审计人员水平和能力问题,一些重大问题在我们手下滑过去。如果有重大的问题,我们审计不出来,对党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话,那是我们对人民的一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