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9日通报,2005年广东省重大食物中毒和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共31起,死亡人数25人。
2005年,广东省卫生厅收到重大食物中毒和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共31起,比上一年减少3起,中毒人数1030人,死亡人数25人。中毒事件发生在农村15起,其中由于村民自己采食有毒动植物占80%;发生在城镇的16起,其中9起发生在学校,7起发生在工厂和工地。
食物中毒原因中,近一半属于进食有毒的动植物引起食物中毒(15起),主要发生在各秋季,与河豚鱼、蘑菇、面豆等动植物生长及毒性变化有关。细菌性污染的有9例,占29%,多发生在夏季,与气温比较高、食物容易受微生物的污染有关。化学性(有机磷)食物中毒5起,占16.1%,主要发生在春季,可能与喷洒较多农药的青菜上市有关。另外,不明原因中毒的有两起。
广东省卫生厅负责人表示,从2005年食物中毒发生情况来看,发生的起数较上年有所减少,但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首先体现在动植物中含有的天然毒素对人民身体健康构成越来越大的威胁。广东省部分地区特别是边远山区有采食野生动植物的习惯,由于缺乏卫生常识和鉴别能力,误食大茶药、野蘑菇和河豚鱼等,造成中毒死亡事件逐年上升。
同时,学校食堂是食物中毒高风险场所,学校食物中毒高发的势头难以得到遏制。广东省各地以学校食物中毒在持续三年下降后,出现2004年和2005年反弹。随着科技发展,像从东北引进的面豆等农产品的新品种不断引入广东,而本地广大群众无食用习惯,对此类食品制作不熟悉,不易将其耐受性差的天然毒素剔除,造成大面积的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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