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不同音”。对湖南省而言,是一个普遍现象。有许多外省来湘人员因为听不懂湘方言而受尽交流不便之苦。昨日,在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正午主持开幕式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办法希望用立法的方式规范用字和用语。
普通话应达三级甲等水平
目前,在我省的公务活动或公共场合中,说普通话的风气尚未形成。一些法律规定的特定岗位人员,尤其是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少还在使用方言,不仅给许多外省人士也给许多本省不同方言的人们造成了很多不便。
草案指出,在办公、会议、面向社会讲话等公务活动中,国家机关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而且,普通话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三级甲等就是带有方言但别人能听懂的普通话,这一标准要求难度不大,只要学讲是完全可以达到的。
省级主持人须达一甲水平
草案对主持人等艺人的普通话水平也进行了严格规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省级电台、电视台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甲等水平。
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中播音员、解说员、导游、话务员、律师、星级宾馆服务员等特定岗位人员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同时,草案规定:对外国留学生的普通话、规范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由国家授权的语言文字测试机构实施。经测试合格的,由省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等级证书。此外,办法草案还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大中专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水平等作出了规定。
服务用语必须讲普通话
外地人到湖南,在买车票等情况时,有时被工作人员的方言弄得莫名其妙。草案中规定服务行业必须使用普通话。草案对于必须使用普通话的范围也进行了规定: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办公、会议、面向社会公众讲话等公务活动中应当使用普通话外,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使用普通话,商业、电信、邮政、文化、餐饮、娱乐、公共交通、铁路、民航、旅游、金融、保险、医疗及其他面向公众服务的行业,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服务用语。
违规者将受岗位调整处理
对于违反办法规定,不说普通话者,将对其给予一定的处理。草案中指出,应当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人员不使用普通话或者未达到普通话等级要求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其作出岗位调整等处理。
国家机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新闻媒体、出版单位以及公共服务行业不遵守普通话和汉字使用规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直接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单位不得参加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评选。
说普通话应不分年龄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在该办法草案审议意见中指出,鼓励说普通话并提高普通话是对全体公民而言的。而办法草案中“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其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的规定,缩小了鼓励的范围,建议将年龄上的限制删去。同时还对草案的部分条款作了修改,今日,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办法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用立法来规范用字
目前社会上滥用繁体字、乱造简体字屡见,一些大众传媒用语、用字不规范现象也时有出现。针对此种情况,昨日提请审议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作出必须使用规范汉字的规定。(实习生蒋芳兰本报记者周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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