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2月6日召开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指出“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加快推进“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建设,县乡公路五年增加30多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公路,95%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作了题为《全面推进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贡献》的讲话,分析总结了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四个新变化"
一是农村公路建设要求的新变化。以往,农村公路建设主要是交通行业落实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和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农村公路建设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一个历史性转变。要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部门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贯彻好、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向交通部门提出的新要求。
二是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新变化。以往,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行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主要是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重点实施“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必须服务和服从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这也是一个历史性转变。各地要在继续贯彻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在全面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格局下,谋划农村公路建设,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指导下,组织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好、完成好党中央、国务院向交通部门提出的新任务。
三是农村公路建设发展阶段的新变化。以往,针对农村公路基础薄弱的实际,交通部门在组织实施中,以大规模发展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为主要特征;新时期,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农村公路不仅要建设好,更要管理好、养护好,这又是一个历史性转变。各地要在继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提高公路保障水平,开创农村公路建管养并重的新阶段。
四是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内涵的新变化。以往,农村公路建设发展主要立足于“通路”,重在基础设施建设;新时期,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农村公路建设不仅要“通路”,而且要“通车”,实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这仍是一个历史性转变。各地要在加快建设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继续实施安保工程、危桥改造工程以及渡改桥等工程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客货运输,做到“路通车通”,推进客运网络化、货运便利化。这是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要着力把握的新内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了战略部署,今年中央1号文件对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对农村公路建设作了重要批示。在今年的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上,黄菊副总理又对“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作了重要指示。因此,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今后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李盛霖要求各地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新时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农村公路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是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新时期的一项艰巨任务。各地交通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统一到推进交通又快又好发展上来,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交通发展的战略重点抓紧、抓好。
“十五”期,是我国历史上农村公路发展最快、最好的时期,农村公路建设成为交通发展的突出亮点。尤其是2003年以来,我国启动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农村公路建设,五年全国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4178亿元,是“九五”期的3倍,新改建农村沥青(水泥)路30多万公里,农村沥青(水泥)路总里程发展到63万公里,有278个乡镇和3.6万个建制村实现通公路,全国乡镇、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达到99.8%和94.5%。但是,目前我国农村路网和运输服务体系起点很低,覆盖能力和技术状况方面都面临着相当大的压力,还有70个乡镇、3.8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或水泥路。
李盛霖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处理好四个重大关系。一要处理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关系。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和总体要求,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制定和完善总体规划要有前瞻性,为未来发展留有空间,与乡、镇、村的“接口”留有余地,避免“走弯路”、重复建设和分散投入。二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关系。要继续坚持地方为主、国家加大支持力度的原则,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三要处理好维护农民利益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要做到“一事一议”,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要合法筹集建设资金,不强行摊派、集资。要依法征地拆迁,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要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线形和技术标准,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要尽可能利用已有土源和料场,不乱采乱挖。四要处理好交通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各地交通部门要积极主动,不等、不推、不靠,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合作。
2006年是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第一年,今年国家将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资,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8万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约13万公里,同时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渡口、渡船改造,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为此,会议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重点抓好五项工作。第一,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科学组织,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第二,合理把握标准,注重环境保护和节约用地。要修实用之路、安全之路、资源节约之路。第三,落实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尤其要加强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保证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农村、用到项目,防止中间截留、挤占和挪用。第四,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宁可慢一点,也要好一点”,决不能留下质量隐患。第五,加强养护管理,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效益。要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健全养护机制,特别是要落实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的投入。各地要按照“路、站、运一体化”的发展思路,继续组织好农村客运网络化实施工作,推广经济实用车型,合理安排线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让农民群众乘上方便车、放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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