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黑龙江省检察院获悉,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于2005年年底建立并开通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该系统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面向社会提供行贿记录查询。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运用计算机技术开发完成的计算机软件查询系统。该系统录入、对外接受查询的范围限定在1997年以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案件。
检察机关面向社会提供该系统的查询程序是:单位或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请求的,应当提供书面请求、单位介绍信及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由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受理,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审批后,提供查询。检察机关在受理查询请求后,将向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供加盖检察机关印章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申请查询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根据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后,以书面形式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提供查询结果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